#三系统/逻辑思维/蕴含关系成立的条件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详细阐述了“三系统”学习系统中命题之间的三种逻辑关系,并学会使用文氏图和真值表,将逻辑关系直观地表示出来。
今天我们阐述“三系统”另外一种逻辑关系,蕴含。
蕴含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看蕴含关系。蕴含关系的意思是,当一个前提中蕴含了一个结论时,那么前提和结论之间就是蕴含关系。
要分析“三系统”模型中各部分的蕴含关系,我们可以将整个体系分解为三个相互蕴含的逻辑层次,即“学习系统”、“精力系统”和“商业系统”。
每个系统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目标,并在逐层推进中形成条件蕴含关系。以下是详细的条件分析:
1. 学习系统蕴含精力系统的条件
在“三系统”模型中,学习系统是基础,精力系统是支撑和推动力。因此,“学习系统”蕴含“精力系统”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述为:为了成功推进学习系统,建立精力系统是必需的。这种蕴含关系的成立条件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以下几点:
目标一致性:学习系统的有效性依赖于个体的持续性学习能力,而精力管理正是保障学习持续性的必要条件。因此,只有当个体具备精力系统(即体能、情绪、注意力和意义层面的有效管理)时,学习系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意味着学习系统的目标要依赖于精力系统的支撑。
前提条件:学习活动(前提)需要精力支持作为保障。因此,每当学习系统有效运作时,说明精力系统在支撑该运作,这也为学习系统的成功奠定了基础。因此,“学习系统的成功”这个结论必须满足“精力系统完善”的前提。
在这种关系下,假如学习系统不成功(即前提不成立),则精力系统的存在与否(结论是否成立)并不影响整个蕴含关系的成立,这也是符合逻辑学中蕴含关系的定义的。正是因为学习系统的成功高度依赖精力系统的支撑,二者之间形成了条件蕴含关系。
明天继续阐述 精力系统蕴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