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接起最后一次露水开始,已经整整过去了四个半小时了,如果我的表在这个该死的地方还有用的话。太阳已经进入全力状态,用它自豪的神力来炙烤着我和秦笠,当然,秦笠已经感觉不到了。
我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滋味儿,但我已经体验到了等死的滋味儿了。绝望,真正的绝望,那是我在此刻能深切地体会到,却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或许是我太笨了。而秦笠完美的尝到死亡的滋味儿,他死了,是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很快就会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开始出现尸斑,进而腐烂。我将又一次目睹全过程。我已经吃过几次人肉了,味道实在不是很美味。上一次还是秦笠跟我一起吃的,我们把刚刚死掉的汪琴分成了二十多份,去掉了内脏和头颅,用沙子掩埋了那些。然后把肉片成薄片,就晾在沙子上,经过阳光的洗礼,肉片开始失去水分,欲滴的血水也开始凝固。我们把汪琴的身体在太阳下整整曝晒了一天,等太阳下山的时候,才开始了愉快的晚餐。大概是想逃脱心理上的谴责,把一部分罪过转嫁给这该死的太阳。然后,躲在黑夜里,享用那丧尽天良的晚餐。呵…自欺欺人么?没有吧?
从我来到这个该死的地方,我已经变成了恶魔,又何必在意道义呢?恶魔从来生存于自己的法则之中,而恶魔的法则就是,谁都可以死,我不能。
也许,把我弄进来的那个家伙也没有想到,最后是我活下来了,哈哈哈…本来,我才是他的美餐。哈哈哈…怎么可能,我才不会死去!
我盯着地上的秦笠,手中的刀在颤抖,发出呜呜呜的声响,不知是欢呼还是哀鸣。这是那个家伙留下来的刀,斑驳的血迹掩盖不住刃口的锋利,它不收割生命,只用来分割“口粮”。
我正在仔细的盘算从何处下刀,如何分解秦笠,才能更节省体力,并且能够得到更多的“口粮”。毕竟,秦笠可能是我最后的晚餐了。
这是我来到这个该死的地方的第二百七十二天了。如果我的表在这个该死的地方还有用的话。再有三个多月,我又要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