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的长篇小说《四书》,在语言上有着独特的追求。句子极短,句号极多,甚至把句号用得违背文法规范,这是其基本的叙述方式。阎连科在《四书》这一部分,刻意追求一种生涩、凌杂、峭拔的美学效果。用“粗重”来形容落日的质感,用“一杆一杆、林挤林密”描述落日的光线,都堪称新鲜。还有一种特点,就是反复。同样几句话,同样一种意思,往往用短促的语言,反复说,反复表达。短句给人以简洁、急促的感觉,而反复则给人罗嗦、冗杂的感觉。这两种矛盾的感觉同时产生,便使叙述别有意味,或者说,便使叙述有了怪味。
在叙述上还有一个特点,这就是频繁使用三字句和单音词。句子常常短到只有三个字,有时候,竟把一个完整的单句硬从前面三个字处断开,像是在说快板书。至于一字一词的单音词又往往是名词或形容词的动词化。三字句的频频出现,使叙述给人以参差感。单音词的经常出现,也产生同样的效果。超短句、三字句、单音词,都是为了让读者产生参差、生涩、凌杂、峭拔和急促的感觉。而之所以要追求这样一种美学效果,显然与孩子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有关。某种意义上,孩子才是《四书》的主人公,才是阎连科最倾注心血的人物。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阎连科的哲学思考,或者说,小说的“主题思想”,是主要通过这个人物表现的。
小说开头简洁的语言和安详的叙述舒缓地铺垫开,具有浓烈的《圣经》风格,甚至其中一些句子直接引自《圣经·创世纪》:“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天。”作者不仅直接引用“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些原封不动的词句,还自造了“黄昏”的创造,模仿三字对仗的描述:“鸡登架,羊归圈,牛卸了犁耙”,乡土生活的气息立刻扑面而来,而这又是在《圣经》原文基础上的本土化创造了。
在语句连接上,《四书》的开篇也表现出鲜明的《圣经》色彩。语句之间由于不受连接词的束缚,显得十分疏离,也像秋日田野一样“旷得很”。短句相间和排比对仗的手法使文段体现出古朴的民歌效果。“开天辟地”、“事就这样成了”、“地托着脚”,这些简单的复沓,如古时村夫的重章叠唱,毫无阻碍地响彻同样空旷单调的土野。不论中国古代开天辟地的创世神话,还是上帝造物的圣经故事,一切都紧紧依附于永恒的“大地”。小说的场景也从“脚”开始,由旷野的幕布渐次生成开来。孩子以统治者的身份出现,这样的事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小说开头却运用《圣经》中上帝造物的典故,使之变得如此自然,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起点。零因果作为一种假设,也可以说是隐喻之中的因果。它特意避开了常识的轨道,充满了独自运行的信心。这种信心则来自其蕴含的巨大可解读空间,与足以与之相持衡的对现实精细、真实的刻画。这些刻画在小说的文体和内容上足见功底。
复旦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陈思和评论说:《四书》里,作家又一次进入历史的回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大迫害中知识分子的灵魂拷问到迫害者的良心谴责和赎罪,创造出一个《哈扎尔辞典》式的极为复杂的交叉文本。我们即使不讨论小说所贡献的内涵丰富的历史内容,仅仅从当代长篇小说的形式文本来看,阎连科的创新意义也是首屈一指。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院长孙郁评论:这是带有神性的笔触,可是却是人间的另一种写真,作者不断挣脱旧的语言习惯给自己带来的压迫。他在反抗旧的叙事时空的时候,也在抵抗业已形成的语言逻辑。比如大量运用短句,限制修辞的滥用。比如以简练的半截话留有空白,不让纸面堆满闲语。他使用的词语是血色与灰暗相间的。痛感的词汇与辽远的神秘感并驾齐驱,并且融进圣经体的语词,叙述口吻在天宇与地狱里回旋,思想的时空辽阔而耀眼。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程光炜:阎连科有他更宏伟的理想,这就是向当代史实录的极限挑战。正如曹禺《雷雨》的兴趣不在写周家和鲁家的血缘冲突,不在男女之欢,不在视觉和对白的激烈对接,《四书》也不在对荒诞和喜剧性的兴趣,而在它背后的那个大东西,这就是对人类命运的大惋惜和大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