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散的不能再散的随笔……
济南的白天短了,嗯,明显短了,短的我只能在夜色中突然意识到自己学习英语已经将近十八年了。
11月份清晨5:20的风与一天中任何一个时间段都不太一样,它裹夹着让人恼怒但也无可奈何的“硬度”冽来,像烂泥中的蚂蟥直挺挺地钻入人的皮肉之中,再挤进骨缝,让人感觉好像自己的五脏六腑全被挖出浸入融冰的雪水中许久又安放回去,一副冰凉的孤胆配一副尚有余温的皮囊。
在身体意识刚刚觉醒的一刻,我即刻投进这诡谲的刺骨中。车内的仪表盘上已经出现了雪花图标,显示室外气温为零下一度,打着火的一瞬间,发动机舱处传来了单调的震动声,我能猜到那台在外受了一整夜罪的机器的每个部件都在抗议。轻微抖动了几秒后,它虎躯一震,开动了。
一路上我都惴惴不安地躲避着迎面而来开着远光灯的车辆,他们肆意碾压着道路中间的那条已经不太清晰的实线。在路口调头后,我终于长出一口气,那家男科医院门口果然还剩下一个停车位。只要能在6:10分前到达,我总能在它硕大的广告牌下方找到一个停车位,但总是只有一个。
有时它位于“前列腺”下,有时“泌尿”下会空出一块区域,但不幸的是,大部分时间我都要把车直挺挺地扎在“yangwei”或“zaoxie”下面。
我从车里钻出,像个憨厚的老农民将两只胳膊对揣进外套的袖子里,缩着脖子躬身向路口的信号灯走去。不远处影影绰绰晃动着几个济南创城没有绞杀干净的卖煎饼果子和甜沫的“余孽”,玻璃盒子罩着的三轮车上缀着孤灯残烛,像黛色江面上的渔火。
5点50分,我走进了自己工作的写字楼,那是一个在外地人眼中长得很像一种“不好的东西”的建筑。
黑暗吞噬了大厅中白色圆桌的光泽,它只有一平方米多一些,仅够放一本32开本的小书、一本字帖和一支笔。保安孤疑地望向我,开始在台面下摸索着,我猜他一定是在找“甩鞭”,我用过那玩意儿,两节,平时装在胶皮套里,用的时候把套儿拔掉,用力朝下一甩,“鞭头出鞘”,光那一套动作,没有武术根基的人耍起来都有“吊炸天”的既视感。
我不为所动,掀开英文原版的《纯真年代》,品味纽约上层社会中对与错的矛盾冲撞,充满矛盾的社会,充满矛盾的爱情还有私奔前在出轨和婚姻忠诚之间的权衡。六点前的这段时间最难入神,我满脑子都在想车的手刹有没有拉好,车门窗有没有关好,保安会不会突然拿着甩鞭“吊炸天”地偷袭我,终究,我还是在英语文学的牵引下渐入佳境,全神贯注,超然物外。
在我光明磊落的清白光辉下,保安反倒显得有些鬼鬼祟祟,可能不忍让我一直用手机中自带的手电照明,他打开了大厅中的灯,好像是年久失修,那灯明灭了几分钟后,又悄无声息地灭了。
冷峻的暗色开始慢慢消退,周边微弱的光影将暮夜射得千疮百孔,陆续有人走了进来,椅子蹭在地面上的拉拽之声,刻意压低嗓音的交谈声还有高跟鞋踏在瓷砖上的铿锵声混在在一起,之前死寂的大厅终于有了些活色生香的味道。
此时,是清晨7:50,我收拾好东西,对保安点头示意,走出写字楼,向南60米有一家中式餐厅,一杯豆浆只卖1.5元,半份卷心菜火腿蛋炒饭2元,我咀嚼着用隔夜饭炒出来的美味,猛然想起小学刚接触英语时纯粹是为了应付公事,担心家长责骂而学;初中时为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才有了把英语学好的念头,依旧很被动;高中时,为了高考能给自己铸造一大优势;大学中,单纯地当作专业来学,好通过各类考试;到后来毕业,我总有支撑着自己把这门语言学下去的理由:出国旅行不求人,能在西餐厅里一本正经地用英语点餐,能有一种安身立命的技能。
直到最近,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学英语的功利心在减弱,转而成为了一种纯粹的热爱,我想几年后一定要找一份与英语无关的工作,业余时间再来研习这门语言,如果说在研习的道路上有一个人能让我追随,那必定是像林语堂那样的人。
我想在70多岁时像个老干部去逛花鸟鱼虫市场,能用英语清晰地说出市场中每种动物的名字。希望能像侍弄花草那样侍弄英语,译出好多本英文原著,那时候,我的脑子依旧不乱,还能区分indolent与insolent。
我羡慕一个人在学习上拥有孤独的状态,那是一种行走在黑暗中,偶尔有几抹闪亮的光辉但转瞬即逝,偶尔会有倦怠,但从不仿徨的状态。
我想,这么久的英语没有白学,我走的路很正确,我总算学出了一些境界,经得起时间的丈量。
8:30,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走进办公室,别人丝毫看不出我和他们有什么不同。
17:40,走到车边的我又在雨刷上发现了夹着的小广告,上面印着醒目的“加大加粗”字体的“增大增粗”字样,我扯了下来,用签字笔在背面把广告词译了一遍后夹到了邻车的雨刷上。
晚饭后,我拿出日记本,记录下这个“单调”的日子里发生的一切。最后,我写道:时间对勤奋的人来说过于奢侈,而对懒惰的人却过于沉重。
今天,是我以这种方式度日的连续第12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