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看见过四十三次日落。”
“你知道,当人们感到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
“一天四十三次,你怎么会这么苦闷?”
小王子没有回答。
“有一天,” “我看见了四十四次日落!”
“你知道吗,人在难过的时候就会爱上日落。”
“在你看了四十四次日落那天,你很难过吗?”
小王子没有回答。
和小王子不一样,我不是因为难过,才喜欢看日落,我喜欢看日落就像我喜欢看月亮,没有理由,仅仅是它们本身很美,而不是它们的颜色和光芒中蕴含着力量或伤悲。
我喜欢看日落,身处户外,每当夕阳西下,天空染上晚霞,总忍不住停下脚步,抬头仰望。除了不期而遇,我偶尔也会提前看天气,和日落主动来个约会,去湖边,去山上,去天台,在最佳的地点欣赏着日落转瞬即逝的绝美。
说不清,是我喜欢看这景色,还是喜欢对着它们发呆和思考的自我。
有一天,天空阴沉,乌云密布,世界昏暗,一派要下雨的征兆。大概下午六点,公司的事情基本做完,我难得准点下一次班。
走出写字楼的大门,鲜活的呼吸并不受空气的压抑而沉重,走在回去的马路上,我如释重负,一身轻松。
正遇上下班高峰期,马路上同一个方向的打工人汇聚成一群,中间不时穿行着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男男女女。
别看是一群人,他们之间基本互不认识,绝大多数是独自前行,只顾着埋头走路,其中有不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手机,在给对象或是闺蜜急迫地发着消息,在说是去逛街呢还是去吃火锅呢,可能。
他们的面孔没有表情,压弯的脊梁,无神的双眼,沉重的脚步,宣告着已经筋疲力竭,骑着单车的人用力蹬着踏板,好似使出了剩下的全部气力。
大城市不就是这样,人人都是机器。我见怪不怪,不受他们影响,高高兴兴下我的班,欢喜于工作后的宝贵闲暇即将开启。
快要来到十字路口,原来的灰色天空逐渐明亮起来,那占满了头顶的大片乌云正在随风缓缓散开,云层背后的蓝天开始一点点透露,被遮在更高层的白云姑娘羞答答的出现。
乌云因为水汽在拖累,飘得很卖力,而纯洁干净的白云姑娘则一身轻,在更高的天空自由飞行,有西山的太阳为她们点缀晚霞的金黄,她们好不开心,忍俊不禁。
我一直欢喜于欣赏的日落,拨开了乌云映入我眼帘。此刻我正好停步于十字路口的红灯下,太阳把这一天最后的光芒打在我的脸上,阵阵暖意。
就像曾经每一次看日落那般,我抬起头眺望西方,快要掉落下去的太阳已经不再刺眼,我张目对视那红红的落日,还有周围一望无垠的金色霞光。
怎能不为此沉醉流连?我心里清楚这种瞬间马上就会消失,眼睛看了一遍就不忍离开。
绿灯亮了,眼前这两条双向的六个车道,是每天都要穿越的必经之路,可我忘了只有十五秒。
依然仰着头向前走,眼神被天空锁定,全然不顾脚下的路和周围的环境,也似乎感受不到步行速度。
十五秒倒计时归零变红,我才走到马路中间。浑然不觉周围的同行路人都已经到达了对面,倏忽之间,右边一个车影突然向我侧身闯来,只听见急刹车箍住的轮胎和地面“呲呲”摩擦,身体已经来不及躲闪。
完蛋!
接着,我看到自己的双手然后全身渐渐透明,飘了起来,我向下俯视,那副躯体躺在地上,血肉模糊。
那飘起来的是什么呢?是我的灵魂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完全不受控制,就像一个小孩子松了手的氢气球,任其一个劲儿的向上空飘,任我怎么动,都不能下掉分毫,任我怎么喊叫,也没有人听得到。
我向上的速度越来越快,地上的人儿和建筑越来越小,慢慢变成一个个小黑点,直到完全看不清轮廓。
也不知到了多少米的高空,反正下面的整个城市都能一览无余,还能看到远方隐约的山峰,弧面的天际线无边无涯。
我半透明的身体开始穿过云层,最先遇见的是飘来的一团乌云,它的速度不快,横向运动的它撞上了向上运动的我,交叉之际,我感受到湿润,与淋雨不同,而是像身处一间密闭的房间,那房间渐渐潮湿,直至浸湿我全身。
很快,随着我的脚底离开乌云,我彻底穿过了它。
来到乌云上面,视野突然变开阔,上面的天空是浅色的蓝,下面的大地是深黑的蓝,白云是一层一层,一团一团不断飘动的,天地的分界线更加浑然一体。
西部的远方,还能看到逐渐下落的太阳光芒四射,火红的云霞,像是被浇了油的云,被烫手的落日点燃,蔓延成长长的一条带。而太阳与我之间的这段,阳光所到之处,白云无一幸免被染上红色和金色。
这是我此生见过,最美的天空和晚霞,没有之一。
到这里,我已经飞到了极限,不再向上飘。
面对这样从未见过的迷人景色,我竟然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忘记了刚刚突然发生的不幸车祸,忘记了自己是死是活。
直到东边一架客机向我飞来,侧舱那红色的“东方航空”四个大字在霞光中清晰可见,我突然意识到,我要怎么回到地面?
于是,我向那飞机一边大喊一遍招手,然而驾驶舱的飞行员没有任何反应,他们根本看不见我,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从我脚下飞过,然后消失在云层之中。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阳光逐渐变弱,天空开始黑暗,地面上的城市亮起了非常微小的点点星光。
眨眼,黑暗已将我全部包围,我的四周空无一物,看不见,也摸不着。
没想到一向胆大的我,也害怕了,我莫名升天,却有如掉进万丈深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有人知道我被困在万米高空,上不去也下不来。
我开始挣扎,一边大喊大叫,一边四肢挥舞,我作出游泳的姿势,想试试看能不能向前飞,哪怕能飞一米也好。
无论我怎么动,始终原地不动,哪里都去不了,也不往下掉。
除了在这里等死,根本无路可走。
闭上眼,我绝望了。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一声“轰隆”!让我震耳欲聋,我被惊醒。
下面的城市星光已经完全看不见,只有无边又深邃的黑暗,那黑暗中偶尔划过一道闪电,原来,打雷了。
“我会不会被雷劈死呢?嗯,被雷劈死也比等死好。”我一边这么想,一边回忆着此生经历过的温暖美好画面,想为了接下来的死做个准备。
儿时妈妈喂给我拌好的猪油洋芋饭,小学站在讲台上众望所归被选为班长,中学和那个清纯女孩遇见的第一眼,大学和最好的室友翘课只为一醉方休......
平时的生活中,也曾天马行空地想过自己会以怎样的方式死去,是路见不平杀身成仁呢?还是对社会感到绝望而跳楼自杀。是因为地震泥石流龙卷风洪水被大自然弄死呢?还是患上了癌症而不治身亡。
反正我对无病无灾正常的死去不抱什么信心,人的生命实在太脆弱了。比如此时此刻,一道雷就能劈死我。只是真的,从没想过,我这辈子没做什么坏事,竟然最后是被雷给劈死的。
轰隆!又一道响雷传来,脚下的闪电离我已经很近了,我呼吸变得急促,其实还是没有为突然的死做好准备,苍天啊!我才二十几岁啊!
但是,我发现周围好像慢慢变亮了,头顶射来了一束光,我抬头向上望,那光有着彩虹一样的五彩斑斓,它越来越近,越来越亮,直至我睁不开眼。
直到那五彩光将我全部吞没,只感到我急速向下坠落,就不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了。
等我再次睁开双眼,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手脚缠着绷带的地方虽传来阵阵剧痛,好在都还完整。
听护士说,动了手术后,我昏迷了三天,我运气好,除了伤筋动骨之外,没有什么致命伤。
我所在的病床在住院楼25层的西窗边,醒来时又遇一个傍晚,墙上的挂钟嘀嗒嘀嗒一秒一秒旋转,输液管里的药水嘀嗒嘀嗒一滴一滴下落,很安静。
落日最后的余晖走过千山万水,越过无数大厦高楼,穿过玻璃,来到床上,药瓶上,绷带上,皮肤上,点亮我的眼睛。
我恍然明白,我为何喜欢看日落晚霞,不是因为苦闷和难过,不是因为我爱发呆与思考,而是因为光。
有光就有明天,有光就有希望。
就像阳光穿过黑夜,黎明悄悄划过天边。
你,相信光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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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看完你觉得我在瞎编,没错,我就是在瞎编。
要是有人睡觉前想听我讲个故事,只怕是会失望,我确实不会讲,连复述一个故事都讲不好,更别说编一个故事。
我编故事,只是为了找回一个宝贵的东西,它本与生俱来,人皆有之,可成年后我不小心把它弄丢了,看到有人用它造出飞机大炮、银河流星、山川湖海、鸟语花香,造出一切有的没的,造出经典与伟大,常常心生羡慕。
什么东西拥有如此力量呢?
唯有,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