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二十五岁时,什么事情都想干,但是往往一事无成。人在二十五岁时,脑子聪明,长得也漂亮,但是有时候会胡思乱想,缺乏逻辑,并且会相信一些鬼话。 ——王小波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会死去的人。”
在二十四岁生日这天,突然觉得十八岁是一件很遥远的事。
斯蒂芬·茨威格说,在一个人的命运之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年富力强时发现了自己人生的使命。
十八岁时以为自己不会迷茫,以为会一直坚持自己喜欢的;二十四岁,不懂什么是迷茫,不知道自己还喜欢什么。
我终究不是幸运的那个,也许顺利出生已经用完了今生所有的运气。
大学四年学会一个名词“机会成本”,大意是指在面临多方案择一决策时,被舍弃的选项中的最高价值者是本次决策的机会成本。也可以解释为,当你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你就放弃了被世俗所认可的成功;当你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你就放弃了快乐的可能。
最近在读《北野武的小酒馆》,里面讲到北野武大四那年突然决定退学,逃离母亲为他设计好的人生道路,选择做一个艺人,自此算是开启了北野武真正的人生。
毛姆所认为的“个性”是,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放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便是很强的个性。他笔下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就拥有这样的个性,结局是在得到世人认可之前病死了。
每当看到一些文字,或有人跟我谈人生价值的实现时就会感觉很不自在,心里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辩驳,但很快就意识到与人争论是无意义的。
从来不曾想过如何使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或是能否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中激起浪花,也许是过度自私的缘故吧。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如若父母亲人无恙,便只求在短暂的一生中,收获的快乐多于失望,经历的一切都能有所得,若能再变得有趣些,那也算没有遗憾地度过了一生。
听父亲提起他的一个同事,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义务教育勉强读完,职高辍学,家里给找关系安排进厂上班。每个月发了工资如数上交,二十多年,从来未曾独自出过远门,即使是离家三十公里不到的市里。每天上班下班,打听打听周边发生的事,自己也乐在其中。到了结婚的年龄,父母给安排几场相亲,结婚生子,一辈子也就过去了,不需要去考虑什么人生的意义。
有时候挺羡慕他的,就像一只从出生就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从未有过自由,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束缚,自然不会觉得被束缚。
欲望总是伴随着见识的增长而增长,见过美好的事物越多,欲望就越强,什么都没见过的人是没有欲望的,而欲望又是无穷的。所谓知足常乐,如果真能无欲,大概会永远快乐吧!
“外出谋生”和“外出打拼”讲的是一件事,听起来却有不同的感觉。以前的人背井离乡是生活所迫,为了谋生,小时候经常在路上、公交车上见到那些扛着大麻袋的人,麻袋里塞满了被褥衣服,麻袋落到哪里,哪里就是家。现在的人去往大城市讲到的是打拼是追求,大城市意味着更多的机会,意味着无限的可能。当大多数人都吃饱穿暖后,人人又都开始去争着成功。
大四离校实习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也晃荡了一年多,似乎是有点浪费生命的意思。这一年多的时间磨去了几乎所有的锐气,磨灭了对于工作的激情。曾一股脑想要创业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碰上疫情肆虐,疫情还未过,我却已经忘了自己喜欢什么。
白居易有一句诗,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虽才二十四五的年纪,可也配得上年岁渐长这个词,很多喜欢过的东西喜欢做的事都忘了,但对于喜欢的人记忆却越来越深。普鲁斯特说,当一个人不能拥有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从未拥有过,从不敢忘记。
有人问我喜欢哪座城市,仔细回想过后发现自己本来就没到过多少地方,哪有资格谈什么喜欢。怀念一座城市,并不是因为它的繁华与美丽,更多的还是因为城市里的故事,和故事里的人。
也算是独自来到了一座城市,而城市的繁华依旧与我无关,再次借用白居易的一句诗,我有所念人,归在远远乡。故事终究只是自己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终究不是自己的人。习惯了独来独往,是因为有些地方容不下第二个人,尽管早就没有了在一起的可能。
我是一个极度感性的人,感性的优点是可以带人走入歧途。
既然用王小波开头,那就再用王小波结尾。
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最后,祝自己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