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她一直不喜欢看烟火却喜欢花,都是开了就散,但捧着总比看着留的更久。
这是一家简陋的茶餐厅,桌上放着两杯未动的冻奶茶,她静静地抽着烟,把玩着香烟盒子。我一边努力吞咽着油腻的干炒牛河,一边仔细端详着她细长的手指,指尖涂了艳红色的甲油。
她不记得我了,而我也快认不得她了。
五年前,她还留着长发,又黑又直,有着两个酒窝的笑靥比她手中的向日葵还要明媚。我们住在乡下的一间小破房子里,她管它叫小别墅。小别墅没啥好的,就是后头的院子尤为宽敞,她喜欢花花草草,像是向日葵和桔梗种了一片一片。小别墅挨着九二道,是镇子最繁华的街道,每到夜晚就是热闹的集市,唱曲的、看戏的、乘凉的……
②
如果那天故事重演,让恼火早点平息,或许较早以前,就有幸对她说那句我愿意。
“我们搬家吧,离开这个小地方。”我眯着眼说道。
“先把这杯茶喝了,你酒气重的很。”她皱着眉头,佯装着生气。
“我说,我们搬家。”借着酒精的作用,我朝着她大吼。
她静静地坐着,低垂着眼睛,一言不发。
我最看不惯她这副模样,一怒之下,气急败坏地往院子奔去,踢倒了所有的向日葵。月光下,它们耸拉着脑袋,像极了被我踹出家的丧气狗。
第二天,我昏昏沉沉的醒来,看了一旁熟睡中的她,纤细浓密的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嘴唇微张,眉骨上方因为缺水而起了点皮屑。之后我匆匆忙忙的起身,去到影像店里看铺子。
③
回望那天,一切早已为日后埋下不可归的伏线,交织出今日这般境遇。
平日里,九二道上都是影像店和DVD机店的。从出生起,我就守着这个小铺子,许冠英、林正英、麦嘉、林子祥……那时候周星驰还不是星爷,林正英也还和苑琼丹谈着恋爱,四大天王都还羞涩鲜嫩。最初每天从影像店回家后,就用她一起找出林正英的片子,翻来覆去地看,我抱着她陷在短小的沙发里,而她就在微弱的电视机反射光下,修剪着向日葵的枝丫。即使是夏日里汗涔涔的时刻,只要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味,我就没了焦躁,一夜好眠。
可是后来我越来越不想回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时光的流逝,而我始终停在这里,在这个落后、狭小的镇子里,拖累着身体。终有一天,我也是一只苟延残喘,冥顽不灵的老狗。
而她不想,她死守着这栋破房子和这片小花圃,尽管我毁了好几遍她心爱的向日葵,不出两天,院子里又是一片金黄。
于是,我策划了一场逃离。
原本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中的,除了那一个烟头。
④
近近远远,若隐若现,旁若无人,忽明忽灭。
锁上影像店的门,我走进了九二道上唯一的酒吧。傍晚时分,酒吧还清闲得很,接二连三的跟熟人打着招呼,最终坐在角落里,叫上一瓶酒,点上一根烟。一口,两口,在我的烟抽到第三口的时候,烟雾里有一个女人朝我走来,她暧昧地对着我笑,我的手不自觉搂在她腰上,往下滑。抽到第五口时,我将剩了半截的烟头从嘴角拿开。一个瘦弱的男人向我走来,面色阴沉地望着我怀中的陌生女人。我笑了笑,将那半截烟头狠狠地戳向那男人的眉尾。
后来,她来局子里看我,带着一束向日葵。她扎起了头发,露出了清爽的额头,只是眉眼比以往更加低垂。
“九二道要拆了,那边要建大房子了。”
我漠不关心地应和着,一心考虑着出去后,带她去往哪个城市生活。
“院子也被收了,向日葵都没了。”她略微带着哭腔,头埋的更深了。
我不耐烦了,“收就收了,你先随便去个地方,等我出去先。”
这一次,她依旧静默不语。却在起身离开、迈出门前回头望了我一眼。我瞥向她,没说再见。
⑤
从此,她离开了我,而我们再也没有遇见了。
我回到那个曾经繁华热闹的小镇,破旧的影像店里还摆放着那个狭小拥挤的沙发,土墙斑驳废弃,院子杂草丛生,枝头传来乌鸦嘎嘎。
直到今天,我在这件简陋的茶餐厅里,再次遇见她。她坐在我左前方,玩弄着染成棕色的卷发,桌子上除了两杯冻奶茶,还有一张印着金箔的喜帖和一束向日葵。
阶砖不会拒绝磨蚀,窗花不可幽禁落霞。
今天,你终于要成家。而我,面对那片荒土,再惋惜有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