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感受过网易云和虾米的音乐情怀,一年一度的朋友圈炫富大赛又来了。
今天,你被“支付宝年度账单”刷屏了吗?
但忙着震惊自己支出远远大于收入的同时,很多人还留意到另一个小细节:
在支付宝年度账单开启首界面,有一行小小的字——“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
不仅如此,支付宝还非常贴心地自动勾选了“同意”选项。
如果没有点掉,只要上划开启年账单,就自动默认授权同意了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协议》。
我们先不谈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这样暗戳戳得让用户被动签署一份信用协议,多少都有点儿让人膈应得慌。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选择权,而不是商家替消费者选择。
如此霸道地替消费者做选择,岂不是变相“耍流氓”?
看来支付宝是忘记了,之前因为替用户默认勾选“酒店优惠券”而被骂得很惨的携程。
可能有人会说,支付宝也没有强迫你同意啊!
但是那么小的字,不仔细看谁会留意到?况且消费者点开链接就是为了看一眼自己花了多少钱而已,谁能料到支付宝还有这种“套路”。
“不就是一份协议嘛?同意就同意了,何必这么认真。”
作为每天都会收到各类咨询的小编,这次还必须得较个真:君不见有多少法律纠纷都是因为一纸协议,又有多少人因为没看明白协议条款就草草签署,而有苦说不出。
下面,柠檬就带你们看看,这份《芝麻信用协议》究竟有什么玄机。
点击“确认”或使用服务就代表接受协议
在协议开始,芝麻信用就十分霸道地申明:消费者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服务了,就代表接受了协议的内容。
其实这份协议是非常标准的格式条款——简单讲,就是对方不会和你商量协商合同的内容,拿一个提前订立好的、反复使用的模板和你签,最常见的比如保险合同。
因为商家制定格式合同时必然会“利己”,为了维护相对弱势的消费者一方,《消保法》第二十六条专门针对格式条款规定,签可以,但得用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可如果前提是,消费者根本就不知晓这份协议的存在呢?比如这次单纯想看支付宝年度账单的用户。
同意采集个人信息+默认知晓风险
在“服务规则”里,支付宝表示:同意了这份协议也就同意了我们可以从第三方采集你的信息,信息种类还很全——个人信息、资产信息、行为信息...还有你们没想到的吗?
更绝的是,消费者不仅隐私全无不说,信息被采集之后产生的风险还要自己承担。
这意味着,你因为授权了这份协议,导致信息被房产中介获得(虽然并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获得我们信息的),一天200个电话骚扰你,跟支付宝都没关系,怪就怪你信用太好。
锅甩得这么快,大概在支付宝眼里,《消保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规定只是浮云吧......
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自己背锅
除了上述条款,在约定的具体协议内容里,支付宝充分展示了格式条款对企业的优越性——消费者权益受损了?都是你自己的问题,跟我们可没关系。
在这份协议规定的“服务限制及终止”中,所有条款均为芝麻信用单方解除协议的条款,并未提及消费者能否主动解除。
不仅如此,支付宝还要求消费者:使用期间要保证自己的信息完整、准确,并且定期更新。
可以说,作为企业,支付宝对消费者真的很严格了。
如果说“服务中断或故障”中均属于不可抗力,支付宝没有责任无可厚非;
那“责任限制”中的无条件免责,就是单纯的“霸道行为”了。
***
有网友对此支招:
但这层层叠叠的操作,如果不是网瘾少女/少年,恐怕真没多少人知道怎么取消。
不过,刚刚柠檬再点进年度账单的链接,发现支付宝已经将首页面悄悄改了:
协议的名字改了,默认“同意”的选项也没了,打开协议详情,也变成了非常简短的内容,并提供了取消授权的方法:
这么看,支付宝的公关速度和产品经理相当神速了,不过估计做H5页面的程序员小哥又加班了吧。
但即便年度账单协议更改了,《芝麻信用协议》本身的问题仍然存在。不过改不改,如果没有外界力量的推动,很可能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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