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椿用开水焯一下,那股冲鼻的香立刻漫开来,满屋子都是。焯过的香椿变得碧绿,切碎了拌进蛋液里,绿是绿,黄是黄,看着就欢喜。油锅烧热,刺啦一声倒进去,蛋液迅速膨起来,边缘起了一圈焦黄的泡儿。我赶紧翻炒几下,不敢久炒——香椿要嫩,鸡蛋也要嫩,老了就没意思了。
盛在盘子里。金黄的蛋,翠绿的香椿末子,热气袅袅地往上升。夹一筷子,香椿的香是霸道的,直往鼻子里钻;鸡蛋的嫩是温柔的,在嘴里轻轻就化开了。春天的味道,大约就是这样的吧——浓烈,却又短暂。
春笋又是另一回事了。
用刀把老根削掉,剥去褐色的壳,露出白嫩嫩的笋肉,像玉,又像牙。切成薄片,在开水里快速焯一下;五花肉也切成薄片,先下肉片煸出油来,肉片微微卷起,边缘焦黄了,再下笋片大火快炒。锅铲翻动间,肉香和笋香搅在一起,直往脸上扑。加一点酱油,一点糖,再淋一点点黄酒,翻几个身就成了。
春笋炒肉要趁热吃。笋片脆生生的,咬起来嘎吱作响,却又没有生涩味;肉片油润润的,被笋吸去了腻,只剩下香。这道菜用不着什么高明手艺,笋好,肉好,火候到了,自然就好吃。
最费工夫的是那锅汤。
鲜笋切片,里脊肉也切片——肉片要用刀背轻轻拍过,再用一点淀粉抓一抓,这样煮出来才嫩。火腿切薄片,最好是金华火腿,肥瘦相间的。水开了,先下笋片,煮一刻钟,笋的鲜味出来了,再下火腿片,最后下肉片,肉片一变颜色就关火。什么佐料都不用放,火腿自带着咸鲜。
汤盛在青花大碗里,清清亮亮的,笋片白,肉片粉,火腿红,看着就开胃。喝一口,先是笋的清鲜,然后是火腿的醇厚,最后是肉的甜润,一层一层地在舌尖上展开。烫烫的,鲜鲜的,一碗下去,额上就沁出细细的汗来。
吃着吃着,忽然想起小时候。那时春天里,母亲也常做这些菜。香椿是从院子里那棵老树上掐的,春笋是舅舅从山里挖了送来的。她总是念叨:“香椿炒鸡蛋,要吃嫩的;春笋炒肉,要吃脆的;汤呢,要喝烫的。”我那时不懂,只顾低头猛吃。现在她走了好多年了,那些话倒还在耳边响着。
今年春天,这些菜又上了桌。我做得不算好,可每一筷子下去,都像是把春天吃进肚子里了。那鲜,那嫩,那烫,都实实在在地落进身体里,落在心上。也许,这就是春天的意义罢——让你在吃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些什么,想起些什么人,想起些什么年月。
香椿吃完了,笋炒肉也见了底,看着一桌光盘不由在想明天早餐吃什么?吃面条吧。用春笋下的面,想必也是极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