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的工作中出现一个比较大的失误,而且是涉及金钱还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年底在给某代理商结算佣金退款时,少扣一张借条。借条是2019年7月份的,结算是2020年1份。当时代理商把借条寄到公司,由我经手给代理商填写付款申请单子向老板审的。因为当时老板出差,就电话确认汇报,同意支付。我就直接把单子给财务,自己忘记留底复印,台账忘登这笔帐。后来年底结算时,财务也没提醒我,直接把代理商多的佣金退了,这张借条一直留到现在未扣。
原本对2021年的工作信心满满,可现在查出现了这样的一个错误,是不是连谈加薪的资格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