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暗恋着一个邻班的男生,几乎两个班的人都知道她的喜欢。
高中生总是有着数不清的精力,她五点半起床,去教室刷题、上课,晚上11点才睡觉,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但她还能抽出很多时间来想他。
她有一个日记本,每次写作业写烦了她就会拿出来写几笔,本子里的内容全是他。
“今天吃完饭路过了篮球场,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瘦瘦小小的一个感觉快被其他人淹了。”
“竟然是两个班交换批改理综试卷,求了XX好久才在他发试卷之前抢先找到了他的试卷。”
“终于发现了,每天早上6点23他会从我们教室门口路过。”
一条条细碎的句子,全都是她说也说不尽的心事。
身边的朋友想不明白她怎么就喜欢了这么一个男生,每次男生路过她们教室门口,嘘声四起之后,她同桌还是会小声问她:“瑶妹儿,这人到底哪里好,我怎么感觉跟个猴子似的。”
在她看来,这种没有缘由的好感当然就是“爱情”,就像是爱丽丝在仙境中遇到了疯帽子,就像是那句“乌鸦就像写字台”。
不合常理却又没有理由,这才足够酷。
他是她枯燥的高中生活里最快乐的调味剂,虽然大多数日子只是每次跑操能看他一眼而已,但她不想再这么不明不白下去了。
她承认自己贪心了,他的生日就是她计划好告白的日子。但她没想到的是,这并不是开始,爱丽丝和疯帽子也并没有圆满的结局。
这天下了晚自习,她在领班教室门口等着朋友一起回宿舍,虽然面上一派平静,心里的那只蝴蝶简直扑腾地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一个和她关系不错的男同学跑出来:“你送小博礼物了?”
“你怎么知道?”,她明明是让朋友悄悄放过去的,里面是她叠了很久的星星和花了一个月生活费买的钢笔。
她还买了一堆糖,把盒子塞得满满的,那封她表明心意的信就摆在最上面。
“他把糖都分给我们吃了啊,你送的那个礼物让他扔了。”男同学嘻嘻哈哈地笑,“瑶妹儿,是不是有点搞笑。”
简直太搞笑了,她想,她怎么就喜欢了这么一个男的。
后来,她上课、下课,刷题、考试,她换了一个日记本,强迫自己不再去人群里眼巴巴地找他,甚至在和他迎面相遇的时候,落落大方地点了个头。
再后来,起哄的人也慢慢没有了,他有了对象,每天同进同出,她下了课和三两好友嘻嘻哈哈呼啸而过。
拍毕业照的那天,朋友问她:“瑶妹儿,要不要和那个人拍个照片,就当是纪念一下。”
然后,在教学楼的门口,扭捏的她和勉强的他,就那么有了唯一一张合照。
现在的她,大学毕了业,有了一个体面的工作,遇到了一个体贴的爱人,有一天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了这张照片,她突然愣了一下,发现连这个人的名字都有些模糊了。
少年时期的感情,总是被不知事的自己夸张了数倍,一瞬间的好感夸张成喜欢,再把喜欢宣扬成了爱。
多年之后,等你回过头去看,这个人给你带来的那些悸动与难过,也早就在时间的流逝中,静静地消散了。
她还是很感谢这个人,充实了她的学生生涯,让她成为了现在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