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做合伙人的方式习惯了,后来咱们招业务,也是按合伙人的方式。因为没有签合同,合伙人没有做到业绩,结果以公司没有签合同为理由,要求公司赔偿18600元。不得不说,现在的员工,赚钱真容易,动不动就让老板赔钱。
上个月,本想通过法律程序在走,后来想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他两个月工资,肥不到哪里。说实话,咱们是在没有满一个月的时候签的合同,签合同那天他拒签了,还有几个拒签的。后来因为公司搬了办公室,做了下调整,那些资料就没有保存,导致也没有证据。
前几天看到一个00后毕业生工作2个月,结果要求公司赔偿200万。看来,现在很多企业,不是真正的经营困难,而是被这些不懂得进取,还没有责任心的员工给搞没了的。
下午去拜访一个朋友,他们公司30多人,前几天也是开掉了两位员工。原因很简单,就是每天在摸鱼,混工资。不加班,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没有必要加班。事实上,什么也没有做,真正做事的人,都是以结果为导向。
回想下,那时候对那位员工很仁慈,家里有事,请假随时批。孩子生病,还让带去看,甚至上班时间有时候还在睡觉,也没有去管。没想到,后来离开公司,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直接去劳动局搞事。
总结经验:公司宁可招合伙人,先签合同,后做事。尽可能少招那些没有能力,还想要高工资的人。对于低学历的90后群体,一定要严格慎用。不要和员工交朋友,感情解决不了真正金钱的事情。凡事都要留证据,没有证据有理也难讲清。可以不惹事,但是不要怕事。
疫情当下,太多摸鱼的白眼狼,可能有些过激,事实也是如此。9点上班,绝对不会8:50到公司,下午6点上班,一定不会呆到6:02分。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不要讲情感,员工就是员工,不要担心他是否能做到,不要讲情感。
其实,同样的事情,不止在咱们公司,最近这两天,与几个公司的老板交流,他们都遇到同样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的员工到处找工作,优秀的员工却从来不愁工作。
不要可怜那些找很久还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这种不是懒,就是贪。要么不愿意做,要么就是想要工资高,又想比老板轻松。
现在的劳动法都在保护劳动者,不知道有一天,企业是否还真的敢招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