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我真的不认识她。十年之后,不知我们还会不会是,朋友。
她喜欢陈晓东,喜欢陈奕迅,记得当初一起听《风一样的男子》。歌没过半,她的泪,便滑落下来,泪,沾湿我最爱的一件T恤。我静静地看着她;她,静静地流泪;泪,静静地滑下,只最后打在纸上,发出一点声响。当时,我只是会听歌,想安慰,说不出话来,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说不出话来。即使在很久以后的今天,有过后悔,我也只能说:请原谅我,像风一样的男子。
我是个自私的人,“风一样的男子”,那些是我给不了的浪漫。她在听歌的时候,手指会在我的手背上轻轻摩挲。听歌,是在一些阳光灿烂的日子。流过泪,她的笑,便依旧如阳光般灿烂。太阳,是世间最暖的温度,另外,便是她的手,摩擦出奇异的感觉。《十年》,她要我唱过的歌。在那个时候,我更喜欢陈奕迅的《兄妹》。她一听到,竟嘤嘤哭泣。我慌,只能沙哑的唱着,“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我不会骑单车,所以不能满足她的,一个我认为是很简单的企求:在某个夏日的午后,载着她,穿过学校后的一片林荫,让温暖的阳光金子般的碎在我们的身上。《十年》,现在依然唱着,《兄妹》,我也越发的娴熟。歌声,依旧沙哑。不过,我想,多了些成熟。习惯的,只是一种关系,一种感觉,痛的感觉。
很喜欢一首歌:思念是一种病。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张震岳那沙哑、庸懒并富有磁性的声音。我仿佛听到了从前的那些阳光,阳光的声音!很温暖。蒸干了衣服上的泪,现在,已没有一丝的痕迹。我有了许多更漂亮的T恤。却始终,都感觉不到当初的那种温度。心口她的鼻息,业早已淡去。一年,两年,我没有慢慢习惯。十年,我或许真的淡忘,我们只是……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