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姐以前是幼儿园老师,38岁时为了生宝宝,辞了原来稳定的工作,后来如愿有了儿子小宝。
娟姐一心扑在儿子和老公身上,就随便找了一个文职的工作,一个月不到5000元。
虽然没有之前的工作体面,收入不高,但娟姐很知足。
眼瞅着还有2年就要退休了,但2020年疫情突然爆发了,单位停工了3个月。
之后好不容易复工,可娟姐所在的部门因为效益不好被要求集体放假。
娟姐理解单位的难处,也同意放假在家,结果单位不仅不支付工资,还要求娟姐自己承担社保的费用,也就是说娟姐每个月要向单位缴纳2000多元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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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姐老公一直觉得这工作可有可无,不同意她去上班,但是娟姐依旧坚持。
因为有这份工资,她不必事事花老公的钱,特别是偶尔她需要接济一下生病的弟弟。
虽然老公这么多年一直把家里的钱交给娟姐保管,但她也不好直接把老公辛苦赚来的钱补贴弟弟家。
可用她自己赚的钱来接济弟弟,就比较心安理得些。
结果,由于疫情娟姐不仅没有工资,还倒贴了1-2万给单位,她有点吃不消了,也没有钱接济弟弟家,就想跟单位协商如果再不能上班就离职,然后拿一笔补偿金给弟弟家。
但单位说,她一个快退休的人没有经济补偿金。
娟姐虽然不懂法,但也觉得不合理。
于是便来询问我,她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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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娟姐这种情况,不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放假期间的工资,以及退还娟姐支付给单位的社保补贴。
那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娟姐放假在家不是本人要求的,是单位提出来的。
根据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等相关规定,单位第一个月要按照原有的待遇支付娟姐工资。
之后每个月支付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要给娟姐缴纳社保公积金。
再者,如果单位不付工资、不缴纳社保,娟姐即使主动离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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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娟姐的这件事情,除了法律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她应不应该瞒着老公补贴弟弟呢?
单看娟姐补贴弟弟的事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词:扶弟魔。
可娟姐并不是真正的“扶弟魔”,娟姐虽然瞒着老公补贴弟弟,但是力所能及的帮助,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作为同胞姐弟,娟姐的做法是人之常情。
而扶弟魔是没有条件和原则的帮扶弟弟,把自己当成了弟弟的第二父母,显然娟姐并不是这样在帮扶弟弟。
娟姐有自己的原则底线,本来按照自己家庭的情况,娟姐是可以不用上班的,可她还是选择出去工作赚取薪水,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助弟弟。
但由于单位放假没有工资时,娟姐也没有拿家里的积蓄和丈夫的工资去补贴弟弟。
所以娟姐补贴弟弟的这种行为,不是“扶弟魔”,而是出于一母同胞的亲情和共同生活20多年的关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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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赞同娟姐出来工作,用自己的收入力所能及的帮助弟弟,更重要的是保持自己和老公同频,不与社会脱节。
当然这也并不是否定全职太太的价值和意义,照顾家庭、教育孩子,都是产出,需要付出巨大的甚至比在职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无论是选择当全职太太还是选择在职场拼搏,都需要不断学习和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如果换做是我,我可能会有和娟姐不同的选择。
在帮助弟弟的这件事情上,我不会瞒着另一半,而是和他深入沟通,取得对方的理解,双方协商必要的限度,尽量不要因为帮助弟弟而给自己的婚姻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