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简书的第60篇文章,14万多字。不禁有点神圣的感觉。
对于我这个懒癌症晚期患者,这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在来简书之前,我绝不可能在半年内写出这么多字。因为一向活得随意拖沓又懒散的我,虽然有对文字的喜爱,但总是动力不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写作是需要一个平台的,就像毛姆所说:如果我置身于一个荒岛上,确切地知道除了我自己的眼睛以外再没有别人能看到我写出来的东西,我很怀疑我还能不能写作下去。简书,就是这样一个给人动力的地方。而找到一个地方以后,我坚持了下来。
我第二篇文章就上了首页投稿,那篇文章是影评。也并没有很大反响,了了的点击率。而使我真正意识到首页强大反响的是一篇书评。那篇如何去读懂一本书的评论引发了近7000的阅读量和600多个喜欢。那天,我抱着手机,一个劲的收到来自各方的回复和点赞,心情就是无与伦比的激动和幸福。
至如今,我的粉丝量也不是很多也没有多么光辉的成绩。但在写作上自己感觉有很多进步,为一本书写的书评被当作导言,收到样书和稿费那一刻心情如蜜,也终于找到自己的风格所在,小说开始被编辑看上陆续上杂志。回忆起一路写作的种种想法,与之共享。
有关写作初期的迷茫
写什么?怎样写?
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从初中记到如今有整整四大本。但是私密的日记写作不过是絮絮家常,以及自己的思考和无尽的小情绪。真正的写作,是要面向大众的。文科出身的我,自然而然的可以写出很多字。但开始的时候想要写出至少让自己满意的东西,都不是那么容易。
遇到该写的时候不敢写了,这应该是一个怪圈。看别人有着每日一练的习惯。我也学习做起来。文字应该是越写越能知道自己的长处与短处的。像我这种迟迟不敢下笔的人,总在脑子里想很多却不能行动的人,也不会有长足的进步。怎样才能写出好文章?多写多练。
懒癌患者怎么才能做到呢?每天总有各种方法会打扰写作。交际,娱乐,电视…我的一个朋友就有对付自己的好办法。她说,我已经不信各种打卡群了。我的拖延症已经到了极限。我想写小说,可如果照我这种性子,下辈子也写不完。打卡群是一个一对多的状态,有时候你不打卡了也不见得有人会记得你。这位朋友召集了自己要好的三个小伙伴,建群。她们三人每天负责她的打卡写作,写不完今天的字数就要每个人发一个超大红包。这么惨无人道,快狠准的方法果真是无比精妙,完全治住了她的懒癌。这个方法你也不妨一试。
开始的时候可以从自己身边小事写起,如果你不喜欢琐碎又不想盲目追热点,可以从书评影评写起,建立写作兴趣。鼹鼠的土豆那里有充足免费的书资源,可以去索取,我也是从书评开始上道的。
我是慢慢明白,写文章是需要逻辑的。当确定一个话题之后,脑子里可以迸发出无数的小点子,但是开始它们会杂乱无章,摸不着头绪。可以先列举下来,哪怕是一个词语,一句话。然后,根据这些点来梳理。舍弃那些只有几句话就可以写完的点,选择可以拓展并且有联系的,串联成一整篇文章。
所以日常生活准备好小本子,或者是手机上的锤子便签之类,都可以随时记录灵感。写文章就是要相信,灵感是随时迸发并且一闪而过,有时候自己或听别人说一个好句子或可以写作的事件都要记录下来。
怎样找到自己风格?
写了一段时间的大杂烩之后,我开始疯魔似的要找到自己的风格。我总觉得,风格,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因为人的精力有限,还是要找准一个路线,长期坚持深挖,才能够有成绩。风格特色是相当重要的。例如有人爱写鸡汤励志,有人爱写清新散文,有人爱写玄幻小说。你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部都写。
而怎样才能确定自己的爱好和自己擅长些什么呢?这就需要给自己时间,把所有可能的文路都试一遍。我用半年的时间,写了书评影评鸡汤随笔以及小说。然后再看这些文章适不适合自己。首先,要自己喜欢。这一风格是你顺手的吗?其次,要看效果。读者点击率是王道。如果你写的文章没人看,证明你只是在自嗨。
尽管鸡汤励志很流行,但我发现我实在是写不好它。逻辑思维强大的书评也不适合我,因为我太过于感性了,不免有些文艺青年的小情小调。我喜欢写一些文艺电影的影评还有后期刚刚开始尝试的青春都市小说。
我一直有写小说的梦想。不要脸的说,从小我的梦想就是出一本长篇小说。决定写小说之后,就是写什么题材。开始的时候不过是顺着自己的想法来,看看自己的书架上爱看什么类型。不过是一些经典作品外加一些言情小说。爱情,终究是女生绕不过的主题。所以我的第一篇小说是有关一段初恋的暗恋故事。自然带点真实的小情感但剧情纯属虚构。大家竟纷纷以为是真的时候,我觉得还是蛮有成就感的。所以,我的风格就是清新暖文,用爱情滋润生活。
我觉得有关小说,还有太长的路要走。正因为这样,觉得那么多丰富多彩的题材等着我,充满兴奋感。写小说和写散文杂文鸡汤文不同的感受就是,真真实实的感觉你在创作,这些人物是你的大脑思索想象出来的。而人物形象的塑造永远是小说的核心。
有关于读书路上的种种
追求量和速度?
如果没有一定的阅读量,何谈写作?任何想要写出好作品的人,必须广泛的阅读。这是我信奉的一个真理。
当有一天我真正意识到我爱上阅读时,望着茫茫书海,却感觉力不从心。其实我真正开始阅读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仿佛长大了成熟了一些,才渐渐意识到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兴趣爱好,该活出什么姿态来。
一段时间里,我追求阅读的意义。总觉得买一本书,看完后得到很大的提升才算是物尽所用。直到后来偶然听到一句话,“一本书如果有一页纸甚至是一句话,你受益了,那便是尽到了这本书的义务。”我不再去纠结一本书带来多少知识,而是去感受与一个人的灵魂交流。每一本书的作者都有它的思想,都有他要表达的意思。当然,挑一本好书很重要。与一个伟人交流要比和一个平庸人的交流要好太多。
看一本书的时候,我心总是想着快点看完,知道那个结果。这个时代的信息量太大,好像我不快点读,就怎么也跟不上这个世界了。正是这种压迫感,焦躁感催促着我快点读书。我拥有手机,kindle,以及大量书籍,每一个都包涵了大量的诱惑。让我不得不快一点,再快一点。
就像电影《当哈利遇上萨丽》中的哈利说过:“我买了新书总是先看最后一页,这样的话,如果我在看完这本书前然后死去,我就能知道这本书的结局是什么了。”我听到哈利这句话俨然一笑,这家伙很对我的味。
我就是那种买来新书必须看个开头然后迫不及待的撸结局的那种人。可当我知道结局是什么以后,中间的过程变得索然无味。我就在这种自相矛盾中度过。就像你从一出生,便看到了你的一生,几时上学几时结婚几时生子最后怎样死去,那么你的人生便会过的毫无生趣了吧。如果不知道结局,那么未来就像潘多拉盒子里的巧克力糖,永远会变化出你不知道的模样,这叫做惊喜。
我知道我的缺点,性子急。我要学会试着慢下来,学会泡一杯茶,找一个舒服的沙发靠下来,一页页的翻着书,我不是为了读完这本书,不是为了学到什么,而只是为了享受它每一页的惊喜,享受当下。
书单是个什么鬼?
一开始挑书时,很爱跟随潮流,畅销的好评的被列为首选对象。还很喜欢去发掘别人推荐的书单,恨不得把书单里的书都买回来阅读。买书如山倒,看书如抽丝。就是用来形容我的。其实看过以后,发现有些不过了了,有些并不适合自己。其实不必为流行而左右,而要自己去选择去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
书单这个东西还真不是能靠别人推荐的,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书单。可以去看一些口碑好的经典,但那本经典你也不一定能读的懂。有些经典你在这个年龄段不一定能明白,也许放一放吧,以后的某个时间或许三年五年或许十年,你再拿起它来,会看到一个惊喜的世界。适合自己的书,永远是你根据自己的喜好慢慢摸索而挑出来的书,而不是书单。
有一种顺藤摸瓜法效果很好。就是选择一个领域你喜欢的作家,然后按照他的口味或推荐的书籍去读。然后再继续拓展开来。例如读王小波的杂文时我就发现他推荐卡尔维诺以及杜拉斯的《情人》,看刘瑜时发现她喜欢毛姆。于是就可以不断地找出自己喜欢的调调。
当然,书,只有自己看过才知道。就像鞋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很推荐很权威以及大众很爱看的一本书,到你手里也许索然无味。千万不要去怀疑自己的品味,你不爱这本书,一点错也没有,因为它不合适你。你终究会找到属于你所爱的作家和那本书。
哲学家叔本华说过,人人都在生活,好像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但是实际上每个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只能按照他的内心世界的限度来看世界。如果你的心中完全没有东西,在外部世界无论多么丰富,你都一定熟视无睹。你是一个心灵丰富的人,那你看到的世界会是一个丰富的世界。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写作者的世界,走进这个世界里你会看到各种不同的人生和不同的感受。
我们通过读书来输入,然后通过写作来输出。这是一种完美的循环。许多作家一天不读书,就感觉自己在退步,一个月不读书就会感觉自己被掏空了,无话可说。
读书,也许短时间内带不来什么变化。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可以从中得到点营养。有人问,我读过很多书,但后来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那阅读的意义是什么?答: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为我的骨头和肉。阅读对思想的改变也是如此!
读书,还是要从兴趣出发,毕竟生活这么艰难,何必要委屈自己,去读那些读也读不懂的大部头。读书,只为取悦自己。愿我们都能在阅读的路上走的更远。
写作的意义
我喜欢看我以前的日记,那个仿佛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我。仿佛在看另一个人从十来岁长大到二十来岁的思想。一些小事情甚至我都不记得了,却清晰的出现在我的日记本里。文字永远不会骗人,所以我喜欢日记这种形式。比较正式一点的写作,算是作文课了。总是被当作样文念出来的时候,内心难免泛出小欣喜,这就是写作最初带来的快乐。
近年来,因为一些原因,渐渐埋藏了写作的梦想。在人生的长河中开始碌碌无为的走过,忙的时候闲的时候,总会想想,也许有一天我会有一天拿起笔继续写作吧。我会写出美好的小说,散文,杂文。写出好多好多感受。相信这是许多人都做过的梦。可是梦,如果只是想想的话,那就永远只是停留在幻想了。所以,终于开始提笔写作。算只是激励自己,也希望更多热爱写作的人能够看到。督促自己不再只做写作的梦,而是,真正的做写作这件事。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写作这件事,也需要长长久久的坚持。时光和阅历可以赋予人特别的礼物,而好好享受欣赏这礼物,你还需要一支笔来记录下这些时光,以待年老时翻阅。
也许就是在这么一个凉爽的秋日里,满头白发的我坐在一棵大树下,坐在摇椅上,翻看着年轻时的字迹。原来,我的人生是这样的走过。不再只是模糊的记忆,而是文字中的痕迹。我是一个记忆力不好的人,我因为怕忘记还有怕这个世界遗忘而写作。写下我对于人世间的感悟,留下我对这个世界的每一天的记忆,这些都是我的美好憧憬。
期待正在读此篇文章的你们,也开始写作之旅吧。
end
文|袁小圆
充满好奇的水瓶姑娘
立志写出奇幻又暖心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