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狂热的追星族,却在追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也不是坚定的铁杆粉,却在生活中不断融入“星”元素;我更不是依旧背着书包上学堂的青葱少年,却因为他而热烈地释放着我的生命之火。走在追星的“不归路”上,我不愿亦不会回头。
我是个热爱音乐的凡夫俗子,自一千年以前的那首“一千年以后”而入了林三岁的坑---一个下去就不愿在爬上来的深坑。到如今,也能厚着脸皮说自己是个十多年的骨灰粉了。学生时代荷包干涩,唯一的一张老林的专辑是同学送的,老林的海报只在店里看看过过眼瘾,听到老林要来开演唱会了,也只能打了鸡血般的原地转圈圈,幸而得一姐姐,资助我去看了一场此生难忘的老林的演唱会,如今想起来,依旧那么美好,美好得使当时的我在宿舍荼毒了我亲爱的舍友们一个月之久。
曾经追星在我眼里看来就是件劳民伤财的事,所谓的“脑残粉”也的确不太明智。现在的我,虽然依旧没有资本去明目张胆的“脑残”一下,但我却开始觉得,对自己心中的偶像“脑残”一点也并不是什么坏事。生活中常常说到,人要有信仰,信仰为何物,它其实就是黑暗里的一束光,在我们将要或已经迷失自我的时候给予我们前进的力量。但信仰,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定义。偶像,可以成为我们的信仰吗?
刚步入职场的我,渐渐从最初的动力十足变成一潭死水,大风刮过都不会再掀起任何涟漪,那时的我,每天两点一线,固定而平静地生活着,除了迷茫,就只有叹息了。那样的自己,连自己都嫌弃。万分感谢当时自己又打开了曾经看过数次的视频,再经过又一次的视听盛宴的洗礼后,我突然感觉自己颓败的心灵里仿佛被注入了无尽的鲜红血液。生命如此绚烂,我为什么要在初夏零落?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处处充满着惊喜,也许只是一首弹唱,一次独舞,一个关键词,就能让我们拥有不死之身。在那以后,我开始重新规划了自己的工作之余,通过学习get新技能来充实自己---练英语口语及听力,自学吉他。自学很难也很慢,但我努力坚持着,虽然现在的我仍是小菜鸟一只,但我私心梦想着不久的将来自己能够跟老林用666的英语沟通并弹着吉他唱歌给他听。
所以啊,耀眼的星球,会散发出正能量的光芒,它有神奇的魔力,让我这中年少女的少女心“砰砰砰”。
有梦不难
跟着我去闯
独处不难
用音乐作伴
带一把吉他
开车去沙滩
我自弹轻轻地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