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迎着朝霞上班,走到楼下久违地拨通D小姐的电话,我说,再不给你打电话可能要被你揍了。曾经分别的时候她抱着我哭着要我答应每个月至少给她打两回电话,我心一软说我会至少给你打三回。
D小姐是我的大学闺蜜,是众所周知的老好人。所谓“老好人”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喜欢在争议的当下和稀泥、不想得罪任何人、脾气很好、没有底线(或者底线一降再降);不会强势地争取什么,大概也是因为这样一直都算学霸的她从来没有拿过奖学金吧,你甚至看不到她表达自己的态度观点……但凡她性格上有任何一个尖锐的特点,我们都不会给她加上“老好人”的注解。
D小姐拼命想摆脱“老好人”这个标签的那段时间,我们天天泡在健身房,一起挥汗如雨,听她从头到尾跟我倾诉关于这个破标签带给她的各种不爽和愤懑,最后骑着自行车跑去深夜食堂心安理得的吃冒菜撸串。
再后来,D小姐也算是在毕业之前成功摆脱掉了这个该死的标签,我一直都觉得很大程度上其实也跟她喜欢了很久的那个男孩子有关。
D小姐是典型的理工科女汉子,神经大条风风火火,天天泡在实验室,最后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实验室一个男孩子。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哪个班的,只知道他个子不太高、也不怎么好看。
D小姐告诉我,她之所以会喜欢那个男孩子,完全是被他的才华和幽默所打败。刚认识的时候她们彻夜聊天,那个男孩自然也很关心她;想去旅行的时候背上包就走帅得一匹;他去她的家乡发照片给她;做起实验来牛气哄哄吊炸天侧脸帅的不得了。嗯,最后一条是我猜的。总之,D小姐就是被这些所谓的优秀迷了心窍,从此陷在单恋无法自拔。
以致于我到现在都想嘲笑她:有趣的灵魂一抓一把,好看的皮囊才万里挑一。
大概就这么单恋了两三年,直到周围所有人都知道D小姐喜欢那个男孩子而他却无动于衷的时候,D小姐做了一个愚蠢到令人发指的举动,是的,你没有猜错-------她跑去表白了。
要说表白这个锅也只能给年少轻狂无知幼稚背了吧。
她表完白后第二天,还跑去献了个血,我至今也搞不懂这是什么骚断腿的操作。然后拖着头昏脑胀,脸色苍白的身体跑去实验室等那个男孩子四五个小时。
最后也就那样吧,男孩子很忙,一堆破事缠身,没有时间回答。另一个实验室的男生看不下去她面无血色的脸,带她去吃了饭。其实那一天她就应该明白,对方其实根本不喜欢她,甚至说是不在意。
此后D小姐便一直在对方若即若离,不清不楚中苦苦挣扎,放弃还是不放弃变成了她每天问自己几百遍的问题。其实有时候觉得她巨傻X,没脸没皮上赶着当备胎,人家还不拿她当回事儿。
后来D小姐在各种各样的伤心中逼自己冷静,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就在一个学妹的动态中看到了她和他秀恩爱。
她打电话问他,问他为什么不早回答她,为什么要若即若离给她希望。哪怕是作为朋友,如果他早告诉她,他不喜欢她,给她一个答案,她又何必苦苦挣扎这么久?对方只说:因为怕伤害她。
“难道你现在这样就不伤害了吗?”
“更伤害吧。”
从那以后,D小姐删了他所有联系方式,几乎不怎么去实验室,D小姐开始变得很忙,健身,学吉他,学驾照,学英语等等,她试图填满她所有的时间,忙的让自己没时间停下来想她丢掉的自尊。
自然地,我们也就心照不宣的再也没有提过这茬。一直到快毕业的时候,有段时间整个人过得很丧,偶尔穿着拖鞋睡衣跟她去操场遛弯,她各种嫌弃我,我也不以为然。有天晚上一时兴起买了很多串和冷饮坐在喷泉广场聊天,记得那天很安静,她跟我说了很多。
她重新提起了实验室那个男生,夜色下看她坦然的说起这件事,尽管她平静又淡定,却还是让我心疼不已。
我尽可能的还原了她当时的话,她说,“她喜欢了那个人两年,又花了一年的时间去忘记他,他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失败很不堪的人,为了他,我快忘记本来的样子,变得敏感变得自卑变得极度怀疑自己。那些我一个人扛着二十斤大米上楼的日子,那些每天背着电脑挤地铁高峰期的日子,那些因为拧不开瓶盖而想尽办法的日子,那些来大姨妈疼到打滚的日子,那些做家务做饭洗碗的日子,那些在工作中受到委屈无处诉说的日子,那些需要陪伴和安慰的夜晚,我都一一熬过来了,这样坚强而美好的我,凭什么为了那样一个人伤心难过又失落。有些时候我反而很感谢他,让我改掉了当老好人这个习惯,也让我明白很多事不是我以为的那样,比起过去,也许我变冷漠了,但是我却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其实我一直都很认同这样一种观点:爱情死去的时候,通常死的寂然无声,但当你意识到的时候,你会误以为它是在烈火中艰难死去的。这比你能说出来的任何痛苦还要痛苦。并且这种痛苦衍生出恐惧,你会怀疑自己,怀疑自己心里以后还是否能住进另一个人。
最近读独木舟,她在书里这样写:“后来才知道,一个人能对你造成的最大伤害,并不是他不爱你,而是摧毁你的自信。从前你只知道自己不够好,但经过他你才知道自己这么差。你越来越消沉,从明艳活泼的少女蜕变成穿着深色衣服的成年女子,沉默地穿越由人构成的沙漠和海洋,你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但你不知道还可以相信什么。”大抵D小姐当日也有这样的怀疑、悲哀吧。
再到后来D小姐去实习的时候,遇见了C先生。他成熟稳重、温柔体贴、兼具好看的皮囊和有趣的灵魂。遗憾地是C有女朋友而且快要结婚了;值得庆贺地是D小姐跟我说,自从遇到C先生她才发现世界很大,自己还年轻,还有很多很多机会遇到属于她自己的C先生。她跟我讲述这些的时候满脸花痴像,带着小女生的憧憬和羞涩。我想,她终于摆脱那段无疾而终又该死的爱情了。
很久很久之后,当时光将当日尖锐的伤痛打磨得浑圆;当某个名字成为甲乙丙丁一般的稀松平常;当对方的一切与你而言都变得无关痛痒,那么这一页,算是翻过去了吧。在无以计数的白昼和长夜里,D小姐一开始就被这一段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在发疯的感情弄成没有阳光远离故乡自我放逐的疯狂模样。
她说跟我说,余生只想得到一份好的爱情,而面包,相信自己能够赚来。
嗯,我觉得她会的,一定会。
每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都是有使命的,都有它的悲与喜,辛苦与成就,缺失与收获。甲处短少的,乙处会加长。
我一直都坚信,神是公平的。
嗯,希望你也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