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收到了北京寄来的病历,开始着手准备理赔的事宜,在北京住院的时候比较远,没出院的时候我就把理赔所需要的资料明细传给了弟弟,让他回来之前全部准备好,所以这份资料是没有问题的,整理的时候发现本地区医院的资料全是复印件。
理赔时必须用原件的,我就找弟弟要,弟弟找了半天说我给你了,我说我手里的全是复印件,你再到处找找。
弟弟又去问我妈,我妈说我记得给你了,你还说能理赔多少钱,我说那时候我看的是复印件,我让弟弟问问媳妇去单位请假的,是不是带的原件,弟媳妇说带的是复印件,记得都给我了,我手里全是复印件,可是三个人都力证,发票原件给我了。我觉得,我记得很清楚,我拿的是复印件。我知道诊断证明了,病历这个都好弄,关键是医保分割单和发票,不知道医院肯不肯给补。
今天下午拿了弟媳妇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医院里打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医保分割单,门诊住院病历,用药明细,还有发票,上上下下近两个小时,把除了发票和分割单其余的东西全准备好了,我就到住院处问,住院处的。收款员跟我说,医疗分割单可以补,发票得去医保处复印。我到了医保处,工作人员把发票给我找出来,让我拿去复印,我问可不可以带走原件,医保处的人说,原件是要封存15年的,社保那边儿要留档,商业险报销都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看到这里,我知道弟弟和我妈妈还有弟媳妇都记错了,他们都是我的亲人,绝对不是想冤枉我,或是推卸责任,是在他们的记忆中,就是给我了。
记忆是表象,通过记忆,人们可以把经过的事物形象保存在头脑中,需要时又可以把它从他们从大脑里提取出来,这是人的表象,也就是记忆分类中讲的形象记忆,所以表象就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在头脑中再现的过程。
表象在头脑中是可以被操作的,就像一个物体可以在手里被摆弄一样,表象的形象可以在头脑里放大,缩小,翻转。
想起了一首歌,故事里的事,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我们在回忆一件事的时候,经过自己很多无意识的加工,也就成了故事,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我们所自己从小所受的伤害又有多少是我们自己想象加工出来的?又有多少人在成了我们的伤害自己的替罪羊和借口?当事人早已遗忘,我们还在拿着刀一刀一刀的在捅自己,有伤口,过几天揭开来看看,过几天揭开来看看,生怕自己的伤口愈合,可是你所受得伤害,真是别人给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