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没睡。我独自坐在便利店里。外面的天蒙蒙发亮,隔壁的面包店已经开门营业。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又转了回来。回到便利店里,买一包牛奶,一个包子。提到楼上,静静坐着,抱着手机写下这些话。
我不知道该去那里。宿舍里的人寥寥无几,同事们选择了回家过年,今天早上的火车。我以为我可以活得像是孤独风中的一匹狼,可我却像一条瑟瑟发抖的狗。也许是我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够安静下来的人,我离我想象的自己太遥远了,遥远得像一粒灰尘大海。
曾经,我活在自己的幻境里。像是鸵鸟把自己的头埋在沙地里,以追寻那虚无的安全感。想象着,自己是小说,励志故事里的人物。随便做出一样东西,就能改变世界。人们疯狂的崇拜我,女孩们暗恋我。我甚至想到了死后,人们会在墓志铭上留下怎样的一句话。历史会怎样记住我的名字。然而,现实生活里,我不过是一个瘦弱不堪,孤僻胆小的家伙。不敢去爱,也不敢去恨。十九年来,一无所成。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界,又赤条条的活着,最后也会赤条条的死去。
不如死去。
也许像我这样的人都喜欢幻想自己的死亡。光荣的死在战场上,过劳死在工作的地方,或像古代侠客一样死在刀剑下。也算死得光容,死得其所。可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老死在这个城市里一间窄小逼仄的出租屋里,碌碌无为,工资仅够糊口。当我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爬满了蛆虫,恶臭弥漫整个房间。警察会发现我,会把我抬出来,喷上福尔马琳。周围的大妈大叔捏着鼻子对着我盖着白布的尸体指指点点。顺带着感慨一下人生。第二天我和这屋子的灵异故事就会传遍整个小区。大家纷纷说这个年轻人死得蹊跷,是因为…………。最后变成一部精彩的“小说”。
我并没有看透生死。同许多人一样,想爱,想吃,想变成一个女孩可以托付终生的男孩。遗憾,我还没有品尝过爱情。没人和我耳鬓厮磨,花钱月下。对我来说,令我心动的女孩只有中学同桌的语文课代表。每每想起她,总觉一切都那么朦胧美好。长发像是柳条一样垂在椅子的靠背上,目光低垂,捏着书的手指纤细修长。夏天的风从窗外吹来,其间有淡淡的花香。于是,她的头发也有了花香。窗外有流云,她的发带上也有流云。几缕发丝掠过手掌,像是几片雪花融化。可是,我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了,记不清了,已经无法追忆。就算再次在人海里相遇,彼此都不会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