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过了这般长久的时光,心随光阴荒漠了许久,而两年前的你的简单的文字依然有刺痛的感觉。
可是能如何,已经有那样直白的话语在前,朋友,彼此的,一辈子的——即使我不喜欢诺言也不相信诺言,还是那么轻易地许下,并且求你也许下,缘何,或者只是绝了最后渺渺之望,我,和你,给我一个紧箍咒,念叨一声声的,朋友。
于是不知如何找到你,偶尔的挣扎,企图在那些日日静伫或雀跃于我的周身的人事之中,觅到一丝维系你我的凭借——其实我知道这不过是更年期般的患得患失,我也不耻于在这静寂的所在袒露真实的阴谋,是啊,是啊,思念的苦,你必是知晓的。
尴尬依然存在的,我也不是愚笨到体谅不到沉默的难堪。那日的电话,多少是有些让我惊讶的,匆忙,以及些许的慌乱;而我之后的检讨,也让我体味出你的执着——起码比我那些空口的许诺来得实际,起码你在实践做朋友的点滴——我大约,几乎忘了如何联系你。
恶趣味是有的,窥人隐私的心理,人皆有之。我的变态大约始于此。放之于我,会偶尔地窥看你的签名,风花雪月抑或壮志豪言,皆要如圣经般诵读咀嚼,暗地里也知道自己不过求得一丝与己相关的情愫。如此得自欺欺人。
人说我闷骚。以前不知“闷骚”时,的确闷骚,知道闷骚后,就是无比的做作,而且是做给自己看。
是啊,我习惯地将自己分开,假设这个世上有两个自己共存于这么一个皮囊之中,不停地角色转换,嬉笑怒骂,怨念嗔痴,真个以为在演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千古大戏。不敢说精神在分崩离析,前些年的分裂,转变至如今的半分习惯性继续分裂,余下半分性子,则是时间琢磨下而成的习惯性躲闪。真的很阴仄。
你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我也想。
但,the past is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