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来潮,第一次写影评,其实是观后感啦哈哈。近期刷屏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朋友圈几乎无差评。今日一睹,果然想点个赞。最早听说《我不是药神》是在伟哥的微博上(新东方恋练有词主讲人),电影基于现实的“陆勇代购进口药”一案而改编,涉及到了“天价药品”这一牵动民众神经的话题,从取材上看就足以让人期待。不得不说编剧眼光独到,大胆取材于现实;再说审片方,涉及敏感话题的片子能够获审,取得公映许可,可以说广电总局真的有在与时俱进啊。
影片总体上把人带回不远的十几年前,剧中人物使用的纸币是我们小时候看过的旧版青蓝色百元人民币,主人公用的是诺基亚手机,似乎有意无意中唤起人内心深处潜藏的最初的美好。观影时观众几度鼻酸抹泪,也不时爆发出几阵笑声,让人不忘记这是一部喜剧;但这又不仅仅是一部喜剧。笑中带泪,可以说是喜剧的最佳境界吧。影片展示了主人公程勇自我救赎的艰难历程。有人说过:挣扎,才是活着。程勇面对生活的困窘:患病的父亲急需治疗、离异的前妻咄咄逼人、唯一的儿子即将被夺走监护权、谋生的药店因欠租被关,他只能在一缕缕烟草吐出的雾气中挣扎,屈服于现实,他选择铤而走险,比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贩药。
剧情在喜剧的氛围下铺开,一开始,程勇确实不是药神,他坦言“我不做救世主,我只想赚钱。”此时的程勇自身难保,怎么救世?因为卖药几个人的命运产生了交集,为给女儿治病去舞厅跳钢管舞的思慧、看到儿子出生就不想死的吕受益、得病不想连累家人离家出走的黄毛少年彭浩。不管是买药还是卖药,不管是正常人还是病患,他们所做的,不过是想活下去,或者让身边的人活下去。病友们一双双期待救命的眼神支撑着程勇在卖药的路上越走越远,对于后来的他而言,赚钱只是顺便的事,他可以拿出卖药所赚的不义之财,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不能失去自由,他不能坐牢。于是,面对假药贩的威胁,他识时务地做出妥协,也是出于自保,他将印度格列宁的代理权让给假药贩。此处可以看到程勇人性中真实而软弱的一面,他知道自己再干下去很快就会被抓,家人和自由让他做出妥协,放弃广大病友,哪怕他们不理解、甚至埋怨他,也在所不惜。中国有句古话:斗米恩升米仇。病友们恨程勇,认为他为了钱抛弃了他们,可他们忘记了,程勇本来就没义务帮他们啊。没有程勇带来的便宜药,他们不是被宰就是等死啊。
金盆洗手的程勇因为吕受益的死深感自责,再度贩药。他开始将病友们的生死当做自己的责任,他想还债。此时假药的办案警官也经历着法与情的内心考验,老阿婆的诉求让曹警官觉得他不能断了病人的活路。得知药品只卖五百元的彭浩开始敬重程勇,主动加入程勇的二次贩药行列。既得利益者瑞士格列宁加紧对印度仿制药的追查,彭浩在药品即将被缴获时独自开车冲破警力,本以为剧情的发展是:药品被查获了,彭浩讲义气,一个人揽下了所有罪行。但编剧让小人物彭浩用生命的代价去对抗执法,死得惨烈,死得伟大,彭浩及那一车印度格列宁代表着广大病患的利益,没有药,他们只能死路一条。彭浩的死彻底激怒了程勇,他怒斥曹警官:只是想活着的人有罪吗?程勇决定亲自到印度帮病友们买药,此时的程勇孤军奋战,但他无比笃定,死去的吕受益和彭浩在召唤着他这么做。影片最后,程勇落网,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法胜于情。因药获罪,是程勇的宿命。在程勇被押回警局的路上,病友们纷纷摘下口罩前来送行,再次戳中观众的泪点。病魔无情人有情。人活着,最不能丢弃的就是内心的良知。没有病友因为害怕包庇罪获刑而告发程勇,程勇也没有在事业得意时因事不关己就置病友们的生死于不顾。程勇始终与病友们在一起。
程勇在狱中表现良好被减刑提前释放,证明了好人在哪里都是好人。剧中程勇被判有期徒刑在情理之中,彰显了法律的尊严。法不容情,每一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不该心存侥幸,试图试探法律的底线,哪怕主观动机是无害的。官方(政府)想传达给大众的是法的典范。试想,如果剧中程勇无罪,那会不会催生更多的程勇?现实中不合理的现象太多了,社会的完善不可一蹴而就,如果仅有市场和情感就可以,那还需要法律做什么呢?
推动药品定价机制的和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让更多的病患看到生存的希望,正是小人物程勇英雄主义的体现。希望我们的改革步伐跟得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希望立法的完善不再以阶段性地牺牲群众的利益、甚至是生命为代价,希望我们生活的世界少一些病痛,多一些温暖,也希望有更多取材现实的电影佳作登上荧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