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她从我教室的窗前,经过了三次。第一次经过时,上课铃响过三声,她脚步很匆忙,手里的笔掉在地上都来不及捡。那支笔是像天空一样的蓝色,还带着一只可爱的兔子装饰,跟她很像。
今天的她穿了白色的连衣裙,格外的漂亮。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散发着栀子花的发香。束马尾辫儿的发筋换成了白色的小雏菊,这也跟她很像。
今天放学的时候,下起了大雨。她没有带伞,一个人躲在屋檐下等雨停。我藏起已经撑开的伞,默默地站在离她很近的地方,我听不见雨声,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此刻,我爱上了下雨天。
这是十年前,我的日记。这是一个暗恋的故事,也是青春的诗。厚厚的一本,写的都是关于她的事儿,而她却一件不知。暗恋,真的不痛苦,痛苦的是你的她早已成为你生命的主角,而她却在别人的生命中跑着龙套。
02
2006年9月1日,高中入学的第一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低着头,踏进一个完全陌生的班级。在最后的角落里坐下,依然低着头不敢和同学讲话。怕同学笑我套着牙套的牙齿,怕他们笑我口吃,也怕他们笑我是个死胖子。
是的,被嘲笑的日子,是我过去全部的生活。于他们,只是玩笑。于我,却像一把伤人的刀。我缩在一个茧里,尽量让自己变的透明,恨不得与影子融在一起。反正怎么样都好,只要让我安静的存在,就像那些桌椅板凳。
身边传来一阵发香,是栀子花的香味。我猜,我的同桌可能是一位姑娘,可是我不敢看她。她大方的跟我说话,说她喜欢的科目,爱听的歌。我埋着头,心跳的快要蹦出来。她的声音很好听。我偷偷看过去,看见她的睫毛,和她弯的嘴角,对我笑。
“同学,你好像走错班级了。”
我飞快地拿起放在桌上的学生卡,对照了很多遍。我多希望这句话只是她开的玩笑,可偏偏他是真的。
03
军训结束那天的晚上。所有的班级坐在操场上开联欢会。我心里有些小激动。她就在我的隔壁班,终于有机会可以靠的近一点。我换了一套我觉得不太显胖的衣服,将我的黑框眼镜擦的很亮,我照着镜子练了无数的微笑。
我依然低着头,依然选择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可这次我的心,一直蹦蹦蹦地乱跳。我反复调整我的呼吸,想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点。
一阵发香飘过来,是栀子花的香味。越来越近,我紧张的快无法呼吸。这次,我一定要跟她说你好。
“同学,联欢会也要穿迷彩服哦。”
我用余光扫视了一下操场,没有穿迷彩服的,只有我一个。我将头埋的更深。
傍晚的班会上,我只听到老师说了晚上要在操场上举办年级联欢会,我想到可能会见到她,可能会有机会同她说话,就开始准备,老师接下来的话,我根本没在听。
“同学,既然没穿迷彩,就来做舞台助理吧!”
她拉住我,往舞台的方向走。我心里很害怕,我怕那么多人看着,我怕站在最前方。可是,我又不懂得拒绝,我想拒绝,可我舍不得。
她是联欢会的主持人,我负责搬道具,递话筒。那天,我过的很快乐,快乐的忘记了会有那么多人看着我。
深夜,我在宿舍的床上,辗转反侧。我回味今晚的美好,也担心明天,死胖子的标签又回到我的身上。
还好第二天,一切如常。甚至都没有人知道,我昨天去过舞台上。
04
国庆的长假过后,迎来了高中的第一次联考。那天,是放榜的日子。我站在人群后面,小心地寻找她的名字。
一排一排向上,我必须把头抬的更高。她的名字,就在大榜最上面的位置。我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把头抬的这么高。秋天的太阳,照的有些刺眼,她的名字也同那光一样,发着热,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她明明只在我的隔壁班,每天都会从我班级窗前路过,可是她又那么远,那么那么的远。
我想,也许我可以让我们的名字挨的近一点。
图书馆真的是一个好去处,不管是低头还是抬头,不管是不是坐在角落,只要不讲话,就不会引人注意。我开始背那些不认识的单词,解那些不认识的方程式。
她每天晚上七点,会准时到图书馆,她一定束着高高的马尾辫。她总会坐在挨着窗口最近的那个位置,时不时的向外张望,我看着她对着窗外傻笑,我也笑。我把图书馆当成我们的约会,赴约前,总是会精心打扮,总是对着镜子,练习过很多遍你好。
05
一年一度的高中篮球联赛开始了。她变的更忙碌。我也变的更忙。她做了篮球拉拉队队长,我成为篮球队后勤保障部的一员。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她在舞蹈教室练拉拉舞,我在体育馆做球童。我觉得我们是在做着同一件事儿,我觉得我们挨的更近了。
06
篮球联赛终于打到了决赛,我们校篮球队主场对四中,那天,她打扮的特别漂亮,穿了一套黑色的连衣裙,画了淡淡的装,马尾辫也梳的特别整齐。我挑了一套一套黑色运动服穿上,想让自己动起来,不显的那么胖。
那天,我很开心,因为她开心。她开心地喊着8号学长的名字,开心地给他递水,她开心,因为8号学长的一举一动。
那天,我也很伤心,场上的8号学长,很高,长着一张女生都会嫉妒的脸,笑起来,像光,很耀眼。甚至连嫉妒的勇气,都没留给我。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成为像他一样的人,因为,这样,我或许能离她更近一点
07
篮球赛后,我开始晨跑。幻想着,有一天,能甩掉这一身的赘肉,穿上8号的队服,去篮球场上驰骋。因为我喜欢她眼里发出的光,在8号进球的时候。
晨跑的地方,在离学校很远的一个湖边。因为她也在那,还有那个8号也在。我跟在他们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微风拂过,刚好能闻到她发上的栀子花香。
那天学校的食堂,吵吵嚷嚷。我找了个合适的角落坐下,四处张望,并没有看到她。却看到8号的手上,牵着一个陌生的女生。我开始不那么讨厌8号了。我想她那么好,8号不选择她,肯定是8号的眼睛瞎了。
那次,我打了人生的第一架。理由是8号抢了我碗里的肉。这当然是学校官方的说法,真实情况是我就想揍他。
那架我没赢,也受了批评。高中以来第一次站上主席台,第一次广播我的名字。第一次,不再做一个透明。那次,我没低头。而更让我意外的是,那次以后,我跟8号,成了朋友。他说,我是个很牛的人。
那次,她主动找我说了第一句话
“你真讨厌。”虽然不是夸奖我,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至少,她注意到了我。
08
不知不觉中,泡图书馆成了习惯,即使有时候她不来,我还是会去。
我也习惯了晨跑,爱上了篮球。我听见运动场外,有人为我欢呼,我看见成绩榜上我的名字离她越来越近。
我甩掉了追随我多年的赘肉,我摘掉了黑框眼镜换成了隐形。我不再坐在角落里,也不再低着头。我开始尝试对所有人微笑,尝试在所有人面前大声讲话。我发现没有人笑我的牙套,没有人说我曾经是个胖子。更没有人因为我口吃而拒绝听我讲话。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没有人像你想象的那样在意你,只有自己一直揪着自己。
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唯一没变的,只有她。去图书馆前,我依然照着镜子练习你好,依然期待跑步时与她相遇。我与她的距离,依然还是那么远。
09
2009年的7月23日,是一个快乐又悲伤的日子。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她的也到了。
她如愿上了清华,而我的学校却不在北京。她不再是我隔壁班的女孩儿,图书馆不会再见到他的身影,晨跑更不可能会与她相遇。我们终究不会有任何交集。我做了三年的努力,却还是渐行渐远的宿命。
这场在我心里轰烈烈的恋爱就这样戛然而止,那句喜欢你,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在学校的树林里,埋葬了厚厚一叠写给她的情书,每字每句,都是卑微的自己。
都说暗恋是一个人的狂欢,可我依然庆幸我曾因她而起舞。感谢那个跌跌撞撞闯进我生命里的人。是她,充盈了我整个青春。
后来的大学里,我认识了一个同她很像的女孩儿,她也喜欢扎马尾辫,也有栀子花的发香,她送给我一本画册,是她自己画的。画册里,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胖子,坐在角落里,一直在注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儿,他的眼里,有着无比耀眼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