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7日农历乙巳年二月十八,周一)
时间是早晨6:49-11:37分,阅读约4小时48分钟。先写字褚遂良的《大唐圣教序》约30分钟,然后阅读《中华书法一本通》1.5小时。今天阅读的是书籍中的第10-14页。讲的是书法由先秦时代的商周到春秋战国时代的沿袭。
书法的脉络从来都是非常清晰的,从商周的甲骨文到西周的金文,从西周的金文,再到春秋战国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已经发展出齐系、晋系、楚系和秦系的金文。
并且阅读的时候,突然想到齐鲁大地古今的剧烈差异,当年齐桓公在这里称霸天下的时候,可是凭借着无与伦比的商业繁荣,真可谓让齐国活成了两千多年前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其他国家和齐国相比简直就是渣渣。然而,两年前下来,今日的齐鲁大地,竟然只剩下政治考公天下第一的文化了,不得不感慨一下,时过境迁,变化巨大!
那商业的传承与发展,被哪里继承了呢?自然是浙江两广福建一带了,譬如徽商潮汕莆田等商人,都是远近闻名的。那究竟是谁改变了这样千年格局呢?我不得不想到一个名人,那就是孔子。
孔子在山东的影响力,很明显远远超过了帮助齐桓公称霸诸侯的管仲,也就让儒家的积极做官考公的思想深入山东人民心中,这大概是山东把管仲留下来的商业思维丢得一干二净的原因吧?
而且,我记得孔子在《论语》里提到管仲都是一个“小器”,自然让山东的小朋友对管仲没有好感了。管仲是谁?是作为地方官管家,把地方搞得比中央还富庶,官方自然也不可能大肆宣扬了,我们会发现历史书也是一笔带过,忽略了管仲的思想和方略。
对于山东来说,“成也孔子败也孔子”。孔子让山东人名扬天下,一改齐桓公时代的奸诈商人形象,变得好客和老实的绝佳代表。但同时,他也禁锢了山东人的思想,这辈子就一条路走到黑,那就是范进中举,那就是考公务员。
然而,总有一些看穿了旧社会吃人本质的山东人,他们打破旧社会,重新建立一个新社会,譬如黄巢,带领着唐末穷苦的老百姓,一路辗转南北,杀天杀地,终于杀到长安城,建立了大齐政权。
总有山东朋友说,只有我们山东人没做过皇帝。实际上,这句话一点都不严谨锕,大齐政权可不就是专门齐鲁人建立的嘛,只可惜只有短短三年,没有能够保存下来而已。
齐系的金文是什么特点呢?以西周的《齐萦姬盘》《鲁伯愈父鬲》(请欣赏篇首两幅图)为代表,文字结构平整端庄,笔画雄劲圆润,春秋的《齐侯盂》《陈曼簋》,它们的风格秀美整饬,文字修长,点画精劲。
晋系金文作品主要以中山国出土的《中山王鼎》和《中山王壶》为代表,它们字体修长有美感,笔画细挺尖锐、优美纤丽,具有美的装饰性。此外还有《侯马盟书》,笔锋清新脱俗,提按错落有致,舒展有韵律,给我们展示了当时齐国人的风貌。
最后看看楚国人文字的特点,被称为是当时最具有装饰性的文字,或者说当时的中国诸国最看不上的风格。比如越国的《越王勾践剑》。楚国人的文字修长,点画婉转,很多用鸟虫纹路加以修饰装点,被现代人叫做“鸟虫篆”,然而当时的北方中原正统绝对是看不起楚系风格的书法文字的,只会认为那是低级趣味,认为是南蛮人的恶趣味。譬如《信阳长台关楚简》《郭店楚简》《包山楚简》等等,下面,我去找一幅图欣赏一下,如下:

除了阅读书法相关内容,那就是阅读《英美文学》了,这本书作者是北大英语系的两位教授编著的。今天,仍然分享美国文学其中第二单元“亨利·戴维·梭罗”,阅读时长为2小时左右。
梭罗被我认为是“美国的颜回”,我想把这句中文要是翻译为英语给美国人讲,估计他们仍然懵逼和蒙圈状态,毕竟世界名人孔子可能大家都知道,颜回就不一定美国人听得懂啊。我也只是为了方便看我读书的人好理解,才如此形容罢了。
毕竟,我们中国人人人都知道有过亚圣先贤,那就是被孔子一再喜欢的大徒弟颜渊。孔子盛赞颜回说是“箪食瓢饮”,又把他拿来和子路比,一个是榆木脑袋,一个是闻一知十,哪怕孔子自己也只是“举一反三”,这里面把颜回吹得没边了。我们随便举一些例子如下:
颜回三月不违仁,孔子曰:“上天降价下民,有如颜回者,以有病乎?亡病强寿!”
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
子曰:“贤哉,回也!居陋巷,人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子曰:“颜渊如愚人,非愚也;与女无差焉。”
颜渊喟然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
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
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子曰:弟子孰为好学?子曰:“不迁怒,不贰过。”
那我为何说梭罗在美国特别重要呢?简直可以和中国的颜回媲美,不是说美国的孔子爱默生多么吹嘘和赞美过梭罗,而是梭罗留下的作品文字打动了美国人,打动了全世界各地的人。
书中林教授只是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印度的甘地(1896-1948),甘地不太被中国人看得起的,然而他确实领导印度人取得了独立。也就原文所说的:
His advocacy of civil disobedience against an unjust government, though it caused hardly a ripple in his time, later influenced Mohandas Gandhi's campaign for Indian independence and Martin Luther King.——摘录自林庆新(北大教授)
这个“莫罕达斯·甘地”就印度人的国父,梭罗对他产生巨大的影响,足见梭罗对世界政治的影响力,再有一个就是林教授所说的这位Martin Luther King(1929-1968),也是美国黑人争取独立自由的最杰出的代表了,翻译的中文叫“马丁路德金”。
可是这么讲,尽管在美国内战期间,林肯增签署了《宅地法》、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那也只不不过是形式上和纸面上让黑人自由。真正的让美国Negro思想觉醒的人还得是这位Martin Luther King,或者叫美国黑人思想解放的革命导师。
他最有名的一个演讲稿就是《我有一个梦想》(I Have A Dream)。原文比较长,我暂且摘录几段如下: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on the red hills of Georgia, the sons of former slaves and the sons of former slave owners will be able to sit down together at the table of brotherhood.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even the state of Mississippi, a state sweltering with the heat of injustice, sweltering with the heat of oppression, will be transformed into an oasis of freedom and justice.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大意是说: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站起来,实现其信条的真正含义:“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即所有人生来平等。”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在乔治亚州(有名的北美十三州之一)的红色山丘上,前奴隶的儿子和前奴隶主的后代将能够像兄弟情谊坐在餐桌旁。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甚至密西西比州(美国中部地区的一个州),一个被不公正和压迫的酷热所笼罩的州,将变成一个自由而正义的绿洲。
我有一个梦想,我的四个孩子有一天将生活在一个他们不会因肤色而被评判,而是因为品格而受到评判的国家。
配合马丁路德金那个视频,如果听听他的原声还是蛮震撼人心的。很有意思的是,不论是印度的国父甘地,还是美国黑人革命导师马丁路德金,都是被刺杀的。正所谓为千万人福祉而奋斗的人,总会付出代价,大概就是“好人不长命”的最佳代言了啊!

最后,我花了大约半小时左右阅读这本《如何独立思考》,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真正的科学思考,不再盲从,不再相信眼睛和耳朵,而要用理性和科学,也就是“The Skeptics”。
今天主要是第一部分第五章内容“不可名状之外力”,读完这里大概才读了整本书的15%。今天读的时候,我就不自觉地提出质疑,比如他这里翻译是否准确。
譬如这句“超能作用力探测(hyperactive agency detection)指的是我们会倾向于把外部事件看成某种力量有意识作用的结果”。一开始读的时候还没感觉哪里不对劲,越读就越感觉到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他还有这个词的衍生词,也就是“心理学家贾斯廷·巴雷特发明了超能作用力探测装置(hyperactive agency detection device)这个词来形容这种现象,该词简称HADD”。装置是个什么?不言而喻,那就是东西,可是这里面是来形容一种现象的呀,那怎么能翻译成装置呢?
换个翻译,譬如翻译成“超能作用力感知策略”,这样就完美了。这个策略这个词就是一种现象了,不再是东西了。同样的前面那个词那就要翻译成“超能作用力感应(hyperactive agency detection)”。
带着这种思考来读书,大概也是作者乐于看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作者steven在第一章就明确说了,我希望大家读我这本书的时候,也能对我提出质疑。正如孟子所说的“尽信书不如无书”。
上面还只是我对译者的一次小小的运用“The Skeptics”(科学怀疑论),下面我再举一个当时我对作者提出的质疑。也就是译文的这段话:
“当我们察觉到树林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时,与其认为它是一阵风吹过,倒不如假设这里蹲着一头饥饿的狮子”。
这段话很显然不是译者的原因导致的理解问题,而且美国的那几位作者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狮子生活在草原,老虎生活在森林。前面既然讲到树林,那合理的推测就是“老虎”,如果要严谨讲这段话,那这里不应该用lion,而是应该用tiger。
很显然,译者不可能把原文的“tiger”私自改为“lion”,那就一定是英文原书用的就是lion。当然了,经过人类的干预,老虎也开始生活在草原了,狮子也开始活跃在森林里。但是,我们读书就是要讲最一般的常识情况。你让一头身上背着那么沉重毛发的笨重的狮子,怎么在森林里活跃得开呢?
因为这两个物种,他们已经几十万年来适应了当地的气候与地形,狮子只能找低矮的草丛作为掩护物,而老虎才是森林之王。
当然,今天从下面一段学会了一句地道英语的表达方式,我是蛮有趣的。原文是:
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与其说有一种看不见的超自然力或难以置信的力量在起作用,倒不如相信更简单的解释,比如汽车保险杠贴纸上那句精妙的话——“世事无常”(shit happens),只有这样想我们才能更豁达。
这个Shit happens太好玩啦,我们中文太正式了,太一本正经啦,我不太喜欢,英文就特别地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