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不是因为这是先天的自然法则,只是因为我们都会老,我们都有年幼的时候。
我们希望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周围塑造的环境可以给予我们舒适的安全,让我们可以健康的继续活着。
当然,由于人类社会是从第一个人类不断的向后发展而来的,所以当前的人类并没有经历这种社会发展演化的全部过程。
有些人天生环境比较优越,就真的以为这种法则就是天经地义的,一旦看见不一样的,就表示难以理解,这是异常,这是不应该的。
或许在当代的道德中,天生泡在这一口道德温泉中的人,这的确好像是先天自然的,但仅仅只是人们相互之间的道德秩序而已。
若要通过拥有暴力执行力度的法律秩序,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那么就要冲破那张薄薄的虚假的道德,直面事实的本质。
恨老,这一社会现象,如果不能解决资源分配给予年轻人适合当下环境活着的秩序,那么就不仅仅只是个别小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