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前,吃肉是件稀罕事,叫“打牙祭”。朋友留言如是说。
这“从前”,多半是指困难时期。困难到什么程度,各地不一。就说六十年代——尤其是那三年,猪肉供应紧张。查过一份资料:洛阳市的干部职工每月2两,普通市民只有1两;北京市每人每月2两,还要分上半月、下半月各1两票;上海市也是每人每月2两;部分县城平时基本不供应,只在元旦、春节才见点油星。
吾乡金堂赵镇,算不算那“部分县城”?我那时年纪小,记不清了。只记得母亲熬腊八粥。曾写过一段:“我妈切的肉颗颗,比豌豆还小,一下锅就如孤帆远影,眼巴巴盯着没了踪影。不一会儿,整锅号称腊八粥的稀饭咕嘟咕嘟翻腾起来,混在其中的一小撮肉粒,便散发出与萝卜白菜们誓不两立的、诱人的幸福香气。”
最困难那阵,别说吃肉,粮食定量也低,瓜菜代饭,甚至掺米糠。那时,能吃上一顿白米饭就算“打牙祭”了。我爸,脸上是菜色;我妈,脸上也是菜色;我哥和我,菜兄菜弟。那时夸人:又长胖了。成语“打肿脸充胖子”,对应的语境是没肉吃。
农村呢,全靠养猪,交给国家后返还少许肉。平时除非遇上猪瘟——生产队会把瘟猪肉分给各家,我当知青时就分到过一斤,吃得那叫一个“安逸”。
把吃肉说成“打牙祭”,沾了个“祭”字,便是大事。
并非说笑。古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祀”是祭祀,祭天、祭神、祭祖先,极其隆重。“戎”是战争,军国要务。祭祀能与战争并列,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给神灵享用食物叫“献祭”。神灵——包括祖先——通常不爱素席,偏好牛、猪、羊“三牲”,总之得是肉。戏说一句,有些邪神甚至爱吃人,专挑鲜嫩的童男童女。
神灵或祖先“用”过之后,才轮到凡人。春秋时,周天子大祭后要“分胙”,将祭肉按等级分给诸侯。地位高的,分到的部位就好。这有点像某些地方的宴席规矩,鱼头要对准席中官位最高者。
老百姓祭祖,三牲是简化版:一块比较方正的刀头(猪肉)、一只整鸡、一条整鱼,再加些糖果。仍是祖先先“享用”,之后家人分食。可别以为是吃祖宗剩的——这些祭品已沾染了先祖的气息,他们吃得满意,自然会保佑子孙。
祭祀活动,一年也就那么几回。所以,从前难得吃上肉,才管这叫“牙祭”。四川人话多,前头加个“打”字,也不知究竟何意。
民间有各式各样的“祭”,祭祀完了就能分一口肉吃。于是不免猜想,有些祭祀,说不定也像过节,是穷苦人找的由头——说什么勤俭节约,先吃一顿再说。因此,通过祭祀而“合法”吃到肉,就成了生活中难得的盼头和享受。这也让“打牙祭”一词,浸透着对美食的深切期盼与满足。
没有谁比中国人更懂“吃”、更重视吃了。吃酒,吃茶,吃烟,吃亏,吃瘪,吃苦,吃醋,吃欺头(占便宜),…吃闭门羹,吃香喝辣,不吃你那一套,吃俺老孙一棒……
最想吃的,普通人通过努力能吃到的,是肉。
回顾历史,且不说“朱门酒肉臭”,中国人能普遍实现“吃肉自由”,其实也就最近三十年左右的事。“满脸菜色”的光景,竟缠绕了我们两千多年。可奇怪的是,如今喜好怀念“从前”的人,莫名其妙怀念起明朝来。
难道明朝就能随便吃肉、天天打牙祭?
如果说每月二两肉就算困难时期,那明朝的农民,几乎一辈子都活在“困难”里。南方多以米饭、稀粥果腹,北方则以小米、高粱为主,小麦已算富裕时的佳品。丰年勉强吃个半饱,遇上歉收或税重之年,便只得用野菜、树皮甚至观音土充饥。日常菜肴,无非蔬菜、腌菜、豆酱、豆腐。蛋白质主要来自豆类和偶尔的鸡蛋。至于肉?那可是实打实的“非必需消费”。
看过一则笑话:一家人吃饭,饭桌上方吊了一小袋盐下饭,抬头望一眼,低头扒一口饭。弟弟告状:哥哥看了两眼。母亲没好气地回答:咸死他。
连菜都吃不上,面上无菜色,就该是满脸“盐色”了。
你或许会问:农民不都养猪养鸡吗?不花钱的肉也吃不起?不是吃不起,是舍不得。若你是农民,肯定听过“鸡屁股银行”的说法——养的家禽家畜,得拿去换钱,用来交税、买油盐添农具。此外,明代还有“牲口税”,农民得向官府缴纳禽畜。别不信,我当知青那会儿,农民还得向国家交售鸡蛋,和交公粮一样,是有任务的。寻常年月,只有春节、清明、中秋、婚丧嫁娶或祭祖时,才舍得宰杀或买点肉。农忙时,阔绰的地主或许会给雇工做点“沾荤腥”的菜以示激励,四川话叫吃“俏荤”。这下该明白,为什么我们小时候总盼着过年了吧。
有史料为证:
弘治年间大臣邱濬在《大学衍义补》里提到,即便是“中等人家”,平时也舍不得吃肉,唯有客人来访,才切一点待客。
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观察指出,中国普通百姓基本“素食”,很少吃肉,肉类是富人和节庆时的奢侈。
《沈氏农书》记载,明末湖州地区的地主在农忙“重活”期间,才会给雇工提供“肉、鱼”这类荤菜,平时则是“菜、豆、腌菜”为主。这已是当时对待雇工的最高饮食标准,算极为优厚了。
大明百姓为何吃不起肉?这得从明太祖朱元璋说起。
朱元璋,本名朱重八,出身贫农,半文盲,但人极聪明,后来自学成才,善谋略,能打仗,最终在乱世中夺得天下。坐稳江山后,整个国家便成了他朱家的一亩三分地。朱氏子弟,皆成“龙种”,个个都是龙子龙孙。
朱重八从小吃苦,甚至当过乞丐,如今阔了,绝不肯让儿孙再遭罪。不仅自家儿孙,所有朱姓宗亲,一律不许从事士农工商,全由国家财政供养——说白了,就是由天下百姓养活。
于是,朱皇帝和他的龙子龙孙们,最热衷的事之一便是生娃。多生一个,就多一份俸禄。即便是远支宗亲,孩子一落地,就是“奉国中尉”,官阶从六品,比七品知县还高半级。什么概念?像范进那样的读书人,寒窗数十载,就算中了进士,若只是三甲,起步不过正八品,相当于如今的副科级。而一个姓朱的婴儿,落地就比范进的工资高。
孩子由国家养,不用愁上学、谋职。朱元璋以身作则,共生了26个儿子、16个女儿。亲生儿女待遇最优:洪武九年定规,亲王每年禄米5万石(约750万斤,后因财政压力减为1万石),宝钞2.5万贯;公主赐庄田,年收租1500石,钞2000贯;郡王米6000石,钞2800贯;郡主米1000石,钞1400贯。(永乐之后财政吃紧,标准屡降。)
郡主往下,还有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最末的奉国中尉,待遇仍高于实职的七品县令。
明朝生娃冠军,大概要数藩王庆成王朱钟镒。据嘉靖年间《王国典礼》记载,他光儿子就生了100个(全部成年),加上女儿,子女总数可能超过150人,多到亲爹都认不全。可以想象这般场景——“这是谁呀?”王爷问。“是您的儿子呀。”仆人答。王爷恼了:“废话!本王不知道是自己儿子?问的是他娘是谁、哪年生的、叫什么名!”
多生娃等于多领钱,在利益驱使下,明朝宗室人口爆炸式增长。有推测称,其数量约每隔十几年就增加50%,到后期竟繁衍至近百万之巨。
国家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需要为这个不事生产、不许从业的庞大寄生集团支付巨额禄米。山西、河南、湖广等宗室扎堆的省份,全省税粮常常不够发本省宗室的俸禄,得从外省调拨,或长期拖欠。而这些禄米,无一不是来自民间赋税。所谓“不够也得变够”,现实中便体现为对百姓的加征、摊派,以及将禄米折成不值钱的钞票、布匹发放,变相掠夺中下层宗室(他们又会将压力转嫁给佃户)。这实质是用举国百姓的血汗,供养一个极度膨胀的特权阶层。
所以,明朝的皇子皇孙顿顿有肉,而普通农民,一年到头,难得打一回牙祭。
那些说明朝好歹是汉家天下、并为之深感自豪的网友,你是“汉家”没错,可惜不姓朱;在朱家皇上眼里,你活着的全部意义是纳税、是贡献民脂民膏。若打仗,你就是炮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说朱皇帝的“坏话”,不等于表扬其他朝代的皇帝。天下乌鸦一般黑,从中去挑选白乌鸦,那叫吃饱了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