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物。《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格,朱注,至也;格物,穷极事物之理。
文人也要穷极事物之理,说话才能通。思想不通比字句不通还要不得。
杜诗:
种竹交加翠,栽桃烂漫红。(《春日江村五首》之三)
如此诗者是真能格物也。“竹翠”、“桃红”人人知,不算格物。“穷极事物之理”,理,文理、条理、道理。“交加”、“烂漫”是老杜格物也。“交加”便是“翠”的“理”,“烂漫”便是“红”的“理”。
2、禅宗语录:“诸公只晓得‘格物’,不晓得‘物格’。”
“格物”是向外的,“物格”是向内的然后再向外,万物给我们一种灵感。能“格物”且能“物格”,这样看东西、作诗,才能活起来。
诗要有心有物,心到物边是“格物”,物来心上是“物格”。即心即物,即物即心,心物一如,此为诗前之功夫。
3、诗的成分:觉、情、思。
诗中最要紧的是情,直觉直感的情,无委曲相。
一切有情,若无情便无诗了。河无水曰干河、枯河,实不成其为河。有水始可行船润物;然若泛滥而无归,则不但不能行船润物,且可翻船害物。诗中之情亦犹河中之水。
思,思想,不是构成文学之唯一要素,而是要素之一。思想是生活经验的反响,生活经验是向内的,反响是向外的。诗的思想不是格言,格言是凝固的,是化石,不是诗。
4、诗人有两种:一、情见,二、知解。中国诗人走的不是知解的路,而是情见的路。(陶公之诗除外。)
“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之中有哲理而不诗,便因其知解太多。
诗中不但可以说理,而且还可以写出很可贵的作品、不朽之作,使千百年后读之尚有生气。不过诗中说理不是哲学论文的说理。其实高的哲理文中也有一派诗情,不但有深厚哲理,且含有深厚诗情。如《论语》及《庄子》之《逍遥游》、《养生主》、《秋水》等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不但意味无穷(具有深刻哲理),而且韵味无穷(富有深刻诗情)。
5、真实与真理不同,真实未必是真理,而真理必是真实,说理应说如此之理。
6、陶诗: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其五)
人或以为此句乃抬头而见南山就写出来,其实绝不然,绝非偶然兴到之作。人与南山在平日已物我两浑,精神融洽,有平时酝酿的功夫,适于此时一发之耳。
7、以力服人非心服也,以理服人亦非心服。说理不该是征服,该是感化、感动,是理而理中要有情。人受了感动有时没理也干,没理有情尚能感人,况情理兼至,必是心悦诚服。
8、在不安定生活下也要养成安定心情,许多伟人之成功都是如此。无论多么热闹杂乱忙迫之事,心中也须沉静。孔子所谓“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造次”即匆忙之间,“颠沛”即艰难之中,“必于是”,心仍在此也。
9、陆放翁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此话非不对,然此语害人不浅。希望煮熟的鸭子飞到嘴里来,而天下岂有不劳而获之事?“妙手偶得”是天命,尽人事而听天命;“妙手”始能“偶得”,而“手”何以能“妙”?
10、中国文字可表现两种风致:一、夷犹,二、锤炼。夷犹与锤炼的主要区别在弹力。锤炼之结果是坚实。若夷犹是云,则锤炼是山。云变化无常,山则不可动摇。夷犹是软,而其中有力。
氤氲乃介乎夷犹与坚实之间者,有夷犹之姿态而不甚飘渺,有锤炼之功夫而不甚坚实。锤炼是清楚,氤氲与朦胧相似。氤氲是文字上的朦胧而清楚,清楚而又朦胧。若谓夷犹是云,锤炼是山,则氤氲是气。
11、诗是女性,偏于阴柔、优美。中国诗多自此路发展,直至六朝。至杜甫已变,尚不太明显。至韩愈则变为男性,阳刚、壮美。“芭蕉叶大栀子肥”,“芭蕉”、“栀子”岂不阴柔?而韩一写则成为阳刚之美。
唐宋诗转变之枢纽即在此“芭蕉叶大栀子肥”一句。
12、人要以文学安身立命,连精神性命都拼在上面,但心中不可有师,且不可有古人,心中不存一个人才成。学时要博采,创作时要一脚踢出。若不然便处处要低一格。金圣叹说李白之《登金陵凤凰台》:“人说此诗拟黄鹤楼诗,设使果然,便是出手早低一格。”余叔岩唱得好,但其心中有老谭。学得真好,但如此,似老谭则似矣,却没有余叔岩了。杨小楼学叫天,而没有一手像他老师,这样才是会学的。
老师喜欢学生从师学而不似师,此方为光大师门之人。
读书不要受古人欺,不要受先生欺,要自己睁开眼睛来,拿出感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