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的本质
一个人的自身,较之于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或者个人在世界上留下的表象更能给其带来幸福——对此我们已大致确知。
个人的本质由自身决定,因为人的个性不会改变,它会在行经的事物上刻上自己的印迹。一个人无论经历何种事情,都是首先确认自己的感受。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人们在物质或者精神上获得的满足中看出。因此,除了重大的灾难,一个人在其人生中遇到的事情,无论卑劣,远不及自己的感知重要,即人类感受的特质及其强弱更为重要。一言以蔽之,与幸福有关的是人的个性和价值,其他只是间接发生作用。这些作用也可以被消除,但个性的影响永难消除。
更确切地说,只有人的自身意识恒久不变。个性时刻在发生作用,一般来说,其他事物产生的都是暂时性、偶尔的作用,而且受制于环境的变换。亚里士多德说过:
“我们能够依靠的只是我们的本性,而不是金钱。”所以,我们能够忍受从外而至的灾祸,却不能容忍主观因素造成的灾难,因为环境可以变好,人的个性却不会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