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者记忆(一)——金火
文 / 金状元
南者,是我老家所在的村名。一直想写一些儿时对于南者的记忆,没能写成。不是我忙,而是我不知从何写起:一个千年的古村,要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今天忽然又想起这件心事,同时冒出来一个儿时熟悉现在又有点模糊的人影——金火。是的,就是他,别人眼里的“疯子”,却是我儿时的好玩伴、好师长、好朋友——虽然他的年龄比我父亲大许多!
在我大约5-6岁的小时候,父母和奶奶在生产队里要赶工分,没空带我。总是在早上把我从床上赶醒,胡乱地吃几口早饭,父亲或者母亲就拎着我,穿过两条巷子,将我塞进一座高大院墙边的一扇小门,对里面迎出来的一个高大结实的穿着一身洗的泛白却依然笔挺绿军装的大伯匆匆交代几句,就匆匆离开,一副很忙的样子。这个大伯就叫金火,我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大人们都这样叫他,小孩子们也这样叫他,他也总是笑呵呵地答应着。也许他不知道人家在不与他当面的时候称他金火疯子,或者他其实知道,只是懒得与人分辨吧!
为了“疯子”二字,小时候我曾经与父母、奶奶撒娇:为什么你们要将我天天交给一个疯子照看?也曾经想以此为理由,换得一天半日的父母亲子时光。可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作为生产队里主劳力的父母、奶奶,他们哪舍得放弃一天半日的工分来“亲子”呵!但是我却从他们的口中知道了金火的一些身世。
金火其实不叫金火,但具体叫什么,我也没有记住,好像村里人也没有记住。即使有人知道他的真名(我们老家叫大名,或者叫谱名),也不愿意喊他的,觉得金火或者金火疯子的绰号最适合他了。
金火的上代,是村里的大户。大约从他曾爷爷起,家境达到了顶峰,但据说是一夜暴富,发的是不义之财:他爷爷在安徽放赌债,一下子将安徽旌德三个大户的房产全部赢得,将此三户的房子拆了连夜用船将木石房料和珠宝运到了南者,盖了一座豪华气派的府邸,还将村西一片园子扩建成了私家花园,里面全种的是牡丹与芍药。为此,旌德的那三户都有人上吊而死。府邸和花园在我小时候是非常熟悉的地方。现在我记忆最深的是那座府邸的大门,全是石料精心雕刻而成,一对木门四边还镶包着发亮的铜皮。房子前后三进,进门是一个宽大的天井,整座房子的地面都是青石铺成,在府内不见裸露的泥土。每一根柱子都是一人抱不过来的粗,下面还有一精雕的青石磉瞉......大约在解放后的某场运动中,金火的奶奶和父亲被划为了地主和富农。房屋充了公,在70年代已经是作为生产队的队屋使用了,属于集体财产。金火的一位婶子“花溪老妈妈”和金火被赶至在老屋的东厢,一人一间小房,生产队为他们一人开了一扇小门出入。
金火的小时候曾经读过私塾,解放后还读到了高中,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有文化的人。但由于身份成分的缘故,没能被某名牌大学录取。于是就一心想当兵,以为有了解放军军人的身份就可以翻身了。但是总过不了那致命的政审关。尽管他相貌出奇的英俊,身板铁塔般的结实,一米八、九的个头,浓重的眉毛下一双大眼发亮,似乎能够看到冒出金火般的光亮(绰号金火就由此而来),一次次的报名,一次次的体检合格,一次次地还是被刷下,终于使他的精神有了些错乱,平时表现得有点疯疯癫癫,40好几的人了,仍然孑然一身。他不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总是在大伙集体劳动的时候,他将一身军装穿戴整齐,甚至还扎上武装皮带,双肩交叉背着军用黄布包和军用水壶,到田间里头带上一副竹板,现编一些段子逗得劳作的男男女女们哈哈大笑。尤其是在插秧的时候,他会卖弄起他的插秧技术:一趟秧田飞快地插完,秧苗横竖齐整,但他那四袖卷起的军装竟然不会溅得一丁点污水污泥!他总是告诉大伙,“不是我不喜欢劳动,不是我懒,是组织不要我,我不能参加组织活动”,“总有一天我会当兵去!”
疯疯癫癫的金火,虽然平时很少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但是队里的社员也没有人对他有啥非议,在收获的季节里,大伙总是也给他分一份粮食,从不比队里的劳动力分得的少。大概是因为金火虽然有点疯癫,人却是很正派,从不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而且人很善良,也很热情。平时队里许多人家的孩子都送到他家托他照看,我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些孩子中,我与金火的关系“最铁”。原因大概就是我比较喜欢听他唱见子歌、送春歌,比较喜欢他教我们认字、画画和刻版画。他总是在我父母接我回家的时候夸我最聪明。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南者村村西边,经常有这样的情景:一个“全副武装”的金火疯子拿着竹板在前领唱,一队小泥孩跟在他的后面,金火唱一句,我们重复一句,唱词是金火随眼所见现编的。记得有一次,快到中午时分,他见到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娘子正拎着马桶出门准备去倒马桶,金火就教我们唱道:
一路走来一路唱,
前面只见一新娘。
新娘子嫂嫂起来的晚,
出门拎着一炸弹。
红彤彤着炸弹有点重,
不晓得嫂嫂个拎得动?
羞得这个新媳妇拎着马桶匆匆缩回了家,关上了门。金火又教我们在她门口继续唱道:
新娘子见了解放军(金火穿着军装),
拎着炸弹讨(被)吓退了兵。
通红着炸弹拎进门,
香喷喷着气腥(气味)不好闻。
新娘子嫂嫂怕滑莱(害羞),
红色炸弹囥噶来(藏家里)。
不打台湾蒋介石,
炸弹囥了弄尼着(藏了干什么)?
……
这时,新娘子的婆婆开了门,一只手按着笑得合不拢的嘴,一只手牵着围腰帕,招呼着我们将一帕瓜子、花生、黄豆、麻条混合着的“新娘子果子”分发了。金火看着我们吃着新娘子果子开心的样子,好像比我们更加开心,虽然他并没有吃一粒。我们也比较好奇,金火平时爱抽烟,却谢绝了这家婆婆递给他的一根喜烟。问他,他只回了句“你们只管吃你们的,我只吃我自己的。”并且和我们一本正经的说:“你们信不信?以后她再也不敢睡懒觉了”。
与金火相处的那些年里,他教我识了许多字,还讲了许多他上学的事给我们听。每年临到腊月里,他会买来许多红纸,用平时教我刻了许多菩萨图案的木板,叫我们帮他印出一张张鲜红的“财神菩萨”和“门神菩萨”。他利用后半个腊月和前半个正月的时间,到邻近的村子里挨家贴着财神菩萨和门神菩萨,同时会附上几句讨吉利的话,换取人家随意给他的一些零钱和炒米糖、欢团之类的食物。这一个月换得的零钱,大约够他半年的花销,而那些在那个年代比较稀罕的食物,绝大部分都被我们“花销”了。
我们渐渐长大,都到了上学的年龄,跟在金火屁股后头的次数越来越少。大约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村里分了责任制,金火的日子却越来越艰难,脾气越来越古怪,精神也越来越错乱,终于有了点疯子的样子了!但是,如果不是因为他扎了根武装皮带,双肩斜挎背了黄布包和军用壶,你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他哪里不正常——一身军装虽然洗的发白,却笔挺笔挺的;里面穿的白色的的确良内衣洗的耀眼的白;军装的风纪扣扣得纹丝不动;那双发黄的军用鞋不沾半点尘土!我在村里偶尔见到他,他也总是向我重复着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会当兵去!”。两年后的一个冬天,金火终于实现了他的诺言、他的理想——当兵。
金火“当兵”的那一年,我刚刚考上初中。一天放学回家,母亲告诉我:金火死了,死在了6队的新队屋里。
对于金火的死,我并没有太多的吃惊。但我跑到金火停尸的6队新队屋,看到金火的遗容后,我不但大吃一惊,也真的动容了:平躺仰卧在放在地面门板上的金火,全身穿着簇崭新的军装,甚至还戴上了簇崭新的红领章和红五角星的帽徽,武装皮带、军用水壶、军用挎包、军用球鞋都是簇崭新的,俨然一副出征的样子。双手自然地贴着裤缝放着,面带着满足的笑容,半睁的圆目依然泛着金火般的亮光。我正在诧异金火死因的时候,蓦地瞥见了一个农药瓶,一个酒杯,一罐红砂糖和一把铁皮小勺子。标有“1605”字样的农药瓶里只剩下小半瓶的药水,酒杯里还残留着几滴,一罐红砂糖已经剩的不多,一把铁皮勺子翻放在糖罐边,金火的嘴唇上也沾了几粒红砂糖。屋内张罗金火丧事的是金火的自家人(本宗族人),在忙碌着为他搭建灵堂。屋外围观的人们无不唏嘘,都在相互地打听着金火这一身簇崭新的行头的来源;都在感叹着金火的聪明——死在自己的小屋也许多日无人发现;都在感叹着金火遗容的严整——喝了那么多的农药,竟然保持全身纹丝不动,这要是在部队,上了战场,将会是一个多么讲纪律的战士!不由自主地,我对着金火“战士”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浛着泪水跑回了家。
“总有一天我会当兵去!”。金火死了,当兵去了。一身的才气和一个不好的成分使他当不了兵,一瓶农药和一罐红砂糖终于送他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