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去听一位优秀的小学语文教师的公开课。听这个老师的课,不是一次了,每一次都被她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深厚的人文底蕴所打动,而每一次的课下交流也成了我本人思考求索进步的一个着力点。这里记录的是我课下思考的一些点滴。
那天这个老师上的课是三年级的《狼和鹿》,课堂一开始,这个老师展示了很多图片,有鹿的,有狼的,根据图片,她让学生口头评价画面上的动物,告诉大家看到画面以后自己联想了什么,活动进行的紧张有趣,很多超过学生们学段水平的成语从孩子们那里脱口而出。其中有一个孩子爆出了这样一个成语:“狼狈为奸”。
此刻,看出了这个老师的功底,借着这个成语,她说:“这个成语有密切合作的意思,今天,我们老师和同学就要密切合作完成这节课的教学和学习,我们可以不可以说我们师生狼狈为奸的完成这节课呢?”哈哈,我心里一乐,兵行险招,剑走偏锋,果然高手。但是也把听课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如果学生们回答‘可以’,你这个老师怎么办呢?”果然,在大家心悬未定之际,学生么异口同声的回答:“可以”。哈哈,我看你怎么收拾局面!我心里还是乐,但也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不过根据我对她的了解,应对这个问题应该没什么问题,再看她时,果然一副从容淡定的神态,似乎心里早就有胜算。她不紧不慢的把问题又重复了一遍。我听见下面有的的人松了一口气,一般的来说,老师又问了一遍,显然是对于刚才的回答不满意,聪明的学生,会看出这个问题来的,应该知道改变答案,顺着老师期望的结果去回答。“可以!”哈哈,没想到回答的结果依然不变,异口同声,而且声音更加响亮。这个老师自己也笑了。但毕竟是一个经验丰富积淀深厚的优秀的老教师,马上改变方法:“谁还有不同意见?”“高!”我心里禁不住赞叹起来。很快,一个学生举手并应老师的要求站了起来:“狼狈为奸不可以用在这里,这个词是说坏人坏事的。”终于等来这个契机,这个老师紧紧抓住马上扩大:“大家听见了吗?这个词是用在坏人坏事上的,咱们是坏人坏事吗?”“不是!”“那么我们在一起合作完成某一件好的事情,可以不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呢?”“不可以!”老师终于笑了,听课的人也松了口气,刚才的紧张心情得以暂时平复,这无异于欣赏了一场高手过招的武侠大片,兔起鹘落,扣人心弦。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课堂里的教与学在继续进行。但是问题引发的思考却没有结束。课后,我和该老师作了如下交流。
一、第二次的重复提问有什么价值。依据教育规律,学生们对问题的结论性认识要建立在认知到位的基础上。如果两次提问之间没有产生新的认知过程,那么第一次的提问得到的回答不可能在第二次提问中有所变化。因此,我认为,第二次提问就不是教育式的提问而是社会化的提问,教师企图借着学生的察言观色的社会能力使学生改变回答结果。这样的改变当然会产生,但这绝对不是学生求知认知的结果而是学生察言观色趋炎附势的结果,为什么呢?同样的问题偏要问第二次,说明“老师不满意”,考虑到这是一节公开课,学生们会尽可能地给老师面子,尽管不明白老师为什么不满意也会按照老师希望的那个结果去回答的。在这里,第二次的重复就是一种暗示,尽管这个老师已经做得非常好了,她语气不变神态不变,依然用第一次的原句重复地提问了一次,以至于学生们就根本没能领会老师的心意。但这依然超出了教育的范畴。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老师瞪大了眼睛,改变了表情,语气带着强烈的质疑和责怪的成分反问道:“可以吗!”如果老师这么做,即使再不会看事的学生也能明白其中的暗示意味,于是不管懂不懂,就赶紧改变回答结果:“不可以。”这样以来,这节课是上得顺溜了,但是教育的本义却大大的流失了。这个老师的可贵之处似乎没有做这样的简单幼稚的反问而是不动声色的重复提问了一句,这个重复的提问有激发学生再思考的成分也肯定有希望学生的察言观色改变回答结果的意思,尽管比简单的反问更接近教育却依然不是科学的合乎教育规律的做法。我们要的是合乎教育科学的教育行为。
二、错失了一次学法指导的大好机会。学法指导有很多种,其中最常用的一种就是在学生认知的基础上揭示出所教学科的某些知识性规律。汉语的词汇是有感情色彩的,这是汉语的一大规律,学生们以后的语文学习中肯定还会遇到。可能是刚才的剑拔弩张干扰了该老师的思路,以至于最后应该顺势点拨的大好时机被错过了。“狼狈为奸”在这里只是个案,但是词分褒贬却是汉语的基本规律,这个老师应该借着这个例子加以拓展深化:“对,这个词语不能用在好人好事上,咱们中国的语言文化就具有这个特点,有些词只能用在好人好事上,有些词只能用在坏人坏事上,还有一些词处在它们中间,大家以后学习语文一定要留心这个问题了。”看吧。就这样多说了一句话,这件事的影响力就不一样了。不说这句话,可能也会有学生留心,说了这句话就会有绝大多数学生留心,效果能一样吗?
教育是心的学问,只有用心才能做好教育,每一个细节都要用心,每一堂课才可能完美。每一个教育细节完美了,教育才能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