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就要上映了,关于电影与小说的各种热评铺天盖地。我是在2012年小说刚出来的时候就买来了一本来看,很认真看了第一遍,蛮喜欢那样的故事。这几天闲着没事,倒想再看一次这本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可惜翻遍家里的书柜,就是不见这本书,找到后头,恍恍惚惚想起,似乎那书在广东家中,因为我有喜欢珍藏爱看小说的习惯,反“入眼”的书,都会从江西带回广东老家珍藏起来。
可见,我是喜欢那么个故事的。
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主要讲述了一个顶了潘金莲冤名的妇女经历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走上告状路。结果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洗清冤屈,反而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
小说是经过了加工的故事,固然这个小说有些情节略显夸张,一个农村女子的离婚案告状告到了人民大会堂的“人代会”,这本身是荒诞的,令人唏嘘。可仔细推敲推敲,在真实事件上加以虚构,这不是故事的固有手法?再说,生活的真实选比小说、故事荒诞,不是吗?李雪莲开始是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去上访,甚至想杀人,她那样做,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为争一口气,后来即便秦玉河没了,她还是想着上访,哪怕上访已经没有意义了,哪怕她已经有了这种“苏醒”,她还是要去上访。人争一口气,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即将死去的人,你在他/她耳边说上一句让他/她顺心的话,那口气顺了,就安然离去了。
这个故事是荒诞的,但这个故事吸引我的,是李雪莲为了争一口气而不懈上访的勇气和恒心。我在农村工作那几年,所在的村,遇到过一位“奇葩”的上访户,至少在那个时候我看来是这样的。可谓是上访世家,只为了民国时候的土地纠纷,爷爷传给爸爸,爸爸传给儿子,上访接力棒一代一代相传。民国早就不复存在了,那时候的土地纠纷早已没有意义了,不过是争一口气,不过那个代价似乎大了些。
小说里有那么一段话:
“世上有一个人承认她是对的,她就从此偃旗息鼓,过去受过的委屈也不再提起。李雪莲无法将真相证明给别人,只能证明给自己。就此了结既是为了了结过去,也是为了开辟未来。李雪莲今年二十九岁,说小不算小,说大不算大;但李雪莲长得不算难看,大眼睛,瓜子脸,要胸有胸,要腰有腰,不然杀猪的老胡见了她,也不会像苍蝇见了血;她不能把青春,浪费在这些没用的事情上;她准备放下过去的恩怨,开始找新的丈夫。等找到新的丈夫,带着女儿,踏踏实实过新的日子。”
证明自己,不就是一口气而已吗?
(文/林一 图/网络 编辑/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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