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实业务身份是名商业律师,最近几天咨询的案子都是婚姻案件,我真的对婚姻案件不在行。不过似乎几个当事人都认为我比婚姻律师更专业,我研究问题不仅仅是案件表象,而是表现后面的真实逻辑,这有利于当事人对自己案件的理解。
问题?通过恋爱关系,向对方索取贵重物品,索取到之后便冷暴力分手,是否不触犯法律?
通过恋爱关系,和对方见几面,向对方要贵重物品,比如苹果手机,名牌包,名牌手表等,让对方发消息说是送的,不会要回来的,到手之后便对对方冷暴力分手,是否不触犯法律,并且对方起诉也不可能返还?
答案:
恋爱和财产的关联是个永恒的话题。
总结一下问题的场景,在做分析也许会更能说明问题的逻辑,给出更好的处理方法。
1 男女方触发的基本关系是:恋爱,这是出人类一生都会发生的欲望。
2 在恋爱的前提下,一方向另外一方索要财产。注意有重要的动词就是索要。
3 财产到手后,一方对另外一方冷暴力。冷暴力是什么?是到手财产后的一种没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冷落,让一方感觉是受骗。
案件发生事实的基本流程已经清楚:恋爱---索要财产---冷暴力--恋爱失败--财产无法追回。通过场景,再结合法律和司法实践,处理案件的方式就脱水而出。
第一,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即便是索要,法律的理解也是赠与,无法追回
理由是恋爱中的男女之间没有赠与就没有爱情,这是符合人类爱情的逻辑,更符合人性的逻辑。所以,既然是恋爱中的赠与,那即便是正常的分手也无法要回。
这就需要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判断是否是真正的一次恋爱。冷落的背后真实的原因什么?
第二,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一切在法律上来说都要返还
爱是永恒的话题,男女之间一切财产的给予都会以爱的名义,那必然是以结婚的为目的。
如果在这种正常的婚姻前提下的给予,那真实的体现了婚姻后财产的混同,所有的婚前的赠与都符合法律的基本诉求,即便以后发生的婚姻的变故,要回的可能几乎为零。
第三,隐瞒事实,以恋爱为手段,向对方索要财物后,再没有结婚目的冷暴力都是诈骗,不但要返还财物,还要受到刑事的处罚。
这种场景案例很多,有一部电影叫《桃花运》就是这场景的真实写照。
我记得是葛优演的那个骗子男主角。在公安机关查明诈骗的事实后,受害的女人还沉沁在“爱”的海洋中。最后,受害的几个女人最终碰面,才看清楚骗子的真实的嘴脸,以恋爱为目的的诈骗才真实地暴露出来。
法律不可能让骗子逃出法网,财产必须追缴,法律必须给骗子制裁。不过给上当女人留下了心里痛苦的烙印。
爱和财产是个无法破解之谜,但愿让爱和财产不发生必然联系,人生就是这样,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