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完了一本写董卿的书,今天早晨又找了另一本,听了不到一章就放弃了。原因无他,感觉有些生硬刻意,全是说教的感觉。
大好时光,总不能有无书可读的尴尬,浪费了多可惜。于是兴致勃勃的听起了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一位退休半年的酿酒厂销售员,因着一封二十多年前同事突如其来的信,而决心开始一场横跨英格兰的徒步探访之路。这条路,既是对同事活下去的信念的加持,也是一场在独行中与自己六十多年过往的对话。冷漠的童年、平静的婚姻、淡漠的亲子关系…他的人生从一个得不到爱的出生开始,再步入了一场不知道怎么去爱的婚姻,及至冷漠的对待自己的唯一的儿子把他越推越远。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不会敞开内心,与自己对话。
恶劣的天气、年迈的身体、糟糕的路况、没有手机和地图、拒绝搭乘任何交通工具…他这一场旅程,从一个莫名的冲动开始,逐渐变成一场自我救赎、自我捡拾的涅槃之旅。内心当中对作为儿子的哈罗德有很多心疼,对作为丈夫哈罗德有些许责备,对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有很多谴责…
这本书,也许会为我打开一个关于坚持、关于自我剖析、关于信念的另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今天总结了一下自己看过的那书,后知后觉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更喜欢读故事类的文学作品:小说、传记、散文…只要故事性多于说理,就会有很浓厚的兴趣去探究它的发展和结局。每次读一本书就像在打开一个宝盒,其中惊喜,绝非言语所能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