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急事,匆匆忙忙地一手抓手机一手拿钱包出门,甩上门的一瞬间,突然想起钥匙还在昨天穿的那条裤子兜里。巧就巧在室友出差,上午刚走。懊恼也无济于事,况且也没时间让我懊恼,只好继续匆忙赶往车站。
在公交车上坐下,一把钥匙开始翻来覆去地在我脑子里转圈。并不是因为上个月我还在嘲笑忘带钥匙在门口傻等我两个小时的室友,出来混本就要还的;也不是因为楼下表面假装同情心里暗自窃喜的开锁小哥,50块钱虽有些可惜,却毕竟不至于像早年一样心疼;更不是因为多次告诫我要多配一把钥匙放在她那里以备不时的母亲,不听老人言导致吃亏的经验我有,而且很丰富。
而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一位朋友。
他是我认识的人里,唯一从来不带钥匙的。用他的话说,无论他什么时间回家,都会有人给他开门,而且是从里面开。
这牛皮显然吹得有点过大了,因为上大学的时候我就住在他隔壁宿舍,他经常因为没带钥匙到我们宿舍“串门”,等待室友前来认领。
但他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至今印象深刻:你说,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锁门的呢?
显然,我也说不上来。于是,我递了一支烟给他。
在忘了多久以前,且不说我姥姥家所在的农村,即使在我生长的县城里,锁门也并不是一个普遍性的习惯。尤其对孩子们而言。
那时候,胡同外面还没有互联网,即使大人们都不在家,孩子们也很少到远处去玩。那时候,胡同比现在要宽阔,路两边的电线排列得如六线谱一般整齐,墙根也比现在要潮湿,墨绿色的青苔显得极有生命力。我家门前的那片空地也不像现在这么抢手,常年堆积着翻修房屋的人家的砖瓦沙石木料石灰和生活垃圾,孩子们根本不用走出胡同就可以发现许多乐趣。
比如带上家里那条土狗在翻修房屋的人家门口刨沙坑;比如到快要干涸的小河边的草丛里找刺猬的住处;比如到老杨树下采一朵野蘑菇或两颗野草莓,斩钉截铁地一口咬定是有毒的,问谁敢吃下去(不用担心,因为从来没有人敢);再比如到三奶奶屋后的葫芦藤上偷摘上一颗青嫩的,然后讨论如果嗑开葫芦籽,牙齿会不会像大人说的那样长歪;或者撅着屁股看大孩子们朝冒着白烟的石灰堆里扔鸡蛋,然后撅着屁股等他们把它们扒出来。
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还很穷,都没什么余粮,更没有地主。冰箱洗衣机是奢侈品,基本上只有机关家属院里的家庭才有,黑白电视机和老式缝纫机就算是贵重物品了,但都死沉死沉的,所以那时候小偷是高风险低产出,且极其没有前途的体力劳动,以至于我们家虽然就住在北关派出所旁边,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个从业人员。警察们经常围在派出所门口的象棋摊边喝水、嗑瓜子,看屋檐下的燕子们进进出出。
那时候,奶奶还健在,头发还没有全白,眼睛有点花,但还能穿针引线。听力也还好,只是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药已经一顿都不能停了,受不得凉,更受不了父亲的烟味儿。
那时候,奶奶整天待在家里鼓捣五口人的一日三餐,拾掇西屋檐下的豆角和丝瓜,把院里掉落的梧桐叶和椿树叶扫成一堆,然后坐在堂屋里喝一杯红糖水。如果隔壁的奶奶们来邀请她去家里聊天,而时间已经接近放学,她一定会坚持坐在看得到街道的位置。
那时候,买菜也不必远走,胡同口就有乡下人的菜摊,时令蔬菜一应俱全,秤也都给得高高的。所以,每天不用城管驱赶(实际上也并没有),他们就早早地卖完了货物,回家去了。
那时候,除了晚上会闩上门之外,其他时间推门就可以进去,痛痛快快地扯着嗓子叫一句“奶,我回来了!”是回家最开心的部分。然后,厨房里会传来音调上扬的一声“喔~”就像宋冬野在《安河桥》里唱的“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一样。
后来,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脖子里多了一根母亲织毛衣剩下的毛线(也可能是一根旧球鞋的鞋带),上面串着两只钥匙,大门的和堂屋的,长长的,可以垂到肚脐。上体育课的时候,为了跑步时不叮铃桄榔乱响,还要把它们在脖子上绕几圈,甩到脖子后面去。
后来,迎接我回家的就只有锁孔转动,弹簧跳起的声音了。
后来,再也没有人给我从里面开门,我也习惯了自己带钥匙开门,即使明知屋子里有人。
后来,我练就一手神技,就算喝酒喝到断片,吐到不省人事,也能凭着最后一丝神志,摸出钥匙,自己开门进屋。
后来,真有人不信邪,跟我喝了一夜的酒,果然……我弄丢了钥匙,只能傻逼一样地在门口蹲了一宿,清醒过来之后觉得自己真比傻逼还傻逼。
后来,我们越来越羡慕可以不用带钥匙就甩手出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