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子公司连续两年虚构交易处罚落地,9月16日盘中跌幅达5%,换手率0.4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520210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江特电机立案。江特电机于2022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2)2号。

江特电机9月16日盘中跌幅达5%,截至9点31分,报21.41元,成交1.54亿元,换手率0.42%。江特电机09月15日被深股通减持34.8万股,已连续3日被深股通减持,共计191.09万股,最新持股量为2268.09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33%。

经查明,江特电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938,461.55元,虚增利润总额26,938,461.55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7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0.8%、8.1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160.76元,虚增存货95,295,747.91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035,633.67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8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存货、利润总额的2.23%、10.77%、6.39%。上述情况导致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決定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

处罚公告发布后,股民索赔宝了解到自创立以来,江特电机一直保持实打实干的企业形象,公司早在十年前就布局锂电池,踩对了时代的风口,期间公司经历退市风波,股价最低跌至1元附近,公司依然坚定发展锂产业的目标,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接下来,公司将扬帆起航,做大做强锂云母提锂业务,将区位和资源优势转化为亮眼业绩,以更好地回馈股东。

目前,江特电机的锂盐项目扩产进行中。4月7日,江特电机公告称,子公司江特矿业拟在江西宜丰县同安及工业园区投资新建年产300万吨锂矿采选、年产2万吨锂盐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将利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的硫酸盐焙烧新工艺。

为有效降低能耗,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同时更好地承接公司正在进行的探转采项目,8月17日,江特电机拟对银锂新能源一期云母提锂产线升级改造,计划投入1.28亿元,预期12月完成改造。

得益于锂价的强势,今年上半年江特电机营、利双增,实现营业收入27.1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65亿元增加13.45亿元,同比增长98.58%;实现净利润13.4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1亿元增加11.67亿元,同比增长643.50%;扣非净利润为13.3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8亿元增加11.79亿元,同比增长746.57%。

虽然存在处罚预期,但机构却在二季度大幅加仓了江特电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共有73只基金的十大重仓股中持有江特电机,较上季度增加38只;合计持有1.48亿股,环比上季度增加31.24%;持股市值37.02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14.26亿元,环比增加62.68%,占报告期末流通市值比例为8.67%;为公募基金第179大重仓股。二季度,江特电机股东户数减少11.25%,筹码趋于集中,期间股价上涨23.96%。

江西证监局认为,江特电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股民索赔宝刘 鹏律 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于2018年4月13日-2021年12月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江特电机,并在2021年12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可索赔。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江特电机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江特电机成立于1995年5月11日,作为磷酸铁锂大牛股江特电机主营业务是锂云母采选及碳酸锂加工、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涉嫌虚增收入的子公司宜春银锂正是江特电机开展碳酸锂产品的重要平台。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