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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龟地遗址。
龟地遗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后刘城子村东北300米处的还乡河南岸二级台地上,为夏代至东周时期遗址,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发现与发掘
发现时间:1990年4月,在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河北省文物普查补漏时被发现。
发掘情况:2004年10月至11月,唐山市文物管理处为配合电网工程对遗址进行试掘,试掘面积75平方米,发现了房址、墓葬、灰坑、灶坑等遗迹及大量文物。
遗址概况
地形地貌:遗址北部是还乡河,东部为山丘,西、南两面为还乡河冲积形成的平原。台地高出四周约6米,大体呈椭圆形,南北长65米,东西宽59米,面积约3320平方米,海拔高度69米。
文化层:遗址分布在整个龟地范围内,文化层厚2至4米,共分为六层,其中二、三层为张家园上层文化类型,四层为夏家店下层文化燕南类型,五、六层属围坊二期文化类型。
出土文物
陶器:数量较多,以鬲、甗、鼎、尊、瓮、豆、盆、钵、罐等为主要器型。
金器:有墓葬中发现的一对金耳环。
骨器:骨器中的卜骨考古价值较高,在河北省内较为少见。
遗址价值
历史价值:该遗址的发现为研究还乡河流域乃至滦河流域同时期文化面貌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对研究夏商文化、探索南燕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文化价值:龟地遗址具有多重结构文化类型,文化面貌地方特点突出,同时具有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海河北系区及张家口壶流河流域等诸多文化的共同点,对研究这些地域同时期文化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枢纽作用。
保护措施
龟地遗址于2008年11月被河北省政府公布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以遗址的台地上檐为基线,外扩3米;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外扩10米,东、南、西至村内民房,北至还乡河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