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国原创作品
全文已经正式发表 。全文6300余字,因所述案例带有敏感词,故此处摘要发布。
标题是公文必备的结构环节之一,拟写明确、简洁、规范的标题是公文写作的基本功。起草文稿实际工作中,标题往往成为遇到的首个“拦路虎”。党政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构成,事由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决定整个标题的质量水准。可以说,衡量拟稿人写作能力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是能否以简洁的语言准确概括事由。
事由必须明确。标题事由不仅说明事件缘由、原因理由,更要体现发文意图、主题内容、主要事项,能够帮助阅文者在尚未读到全文的情况下理解领会公文的主要内容。事由应当简洁。公文篇幅可长可短,但标题不能冗长,按照格式规范排版后一般占据不超过三行的版面空间。在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长度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标题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事由部分。这就要求拟稿人在保障内涵明确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事由篇幅。
公文面向的工作纷繁复杂,但事由的表达模型不能五花八门。很多人侧重从工作事项出发提炼概括事由,这种做法虽然合理,但不同的人会存在理解差异,同一工作事项会产生多种不同表达,难免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只有具备较强普适性的表达模型才能将差异化的事项浓缩到简短的语言结构之中。
对事由的概括本质上是写作行为,是运用语言反映思想和现实的表达行为,在这一过程中语言占据重要地位。概括事由应当从“面向事项”转变为“面向语言”,通过分析事由底层的语言规律而形成稳定的表达模型。在长期写作实践中,形成了三种比较成熟的事由表达模型:动宾式、主谓式、名词式。其中,动宾式结构的使用频率最高。熟练掌握运用这三种表达模型(尤其是动宾式),能够有效提高拟写标题的质量和效率。
一、动宾式结构表达事由
事由以动宾式模型呈现,基本构成为:动词+名词。其中的语法关系是,名词作为动词的宾语。动宾式事由主要用于意见、通告、通知、请示等文种的标题,如下几例:(略)
动宾式短语直接指向工作行动和要求,非常便于读者阅读理解。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积累这种固定搭配,尤其是那些表达精准、构成新颖的动宾式短语。公文标题事由中常见的动宾式短语如下所列:
召开××会议 开展××工作(活动) 举行(举办)××活动(比赛)
加强××工作 加快××工作 推进(促进)××工作(略)
其中,“加强××工作”“做好××工作”“规范××管理”所能覆盖的工作比较广泛,可谓万能组合,拟稿中使用频率较高。
在动词+名词的基本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演变出更加复杂的组合,例如多动词+单名词、单动词+多名词等。如下几例:(略)
动宾模式再进一步演化,形成动词+名词+动词的形态,即兼语结构,其中的名词既是宾语也是主语,例如《××部关于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活动的通知》。相对而言,这种模式使用频率较低。
使用动宾式模型表达事由出现失误的概率也比较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动词和名词的语序。汉语的典型语序是动词在宾语之前,而口语和书面中大量存在倒装情况,即宾语置于动词之前,这种倒装易与主谓式混淆。表达事由应当采用典型的“动宾”而不是“宾动”。在下面两组例子中,每组的第二个要比第一个更佳:(略)
第二,优先根据发文机关选择动词。有动词动作,就必然有施动者,选择动词应当充分考虑施动者。动宾式模型在形式上隐藏了施动者,但动词所体现的行动有逻辑和事实上的施动者。施动者无非是发文机关和主送机关,特殊情况下会扩大到更广泛范围。使用动宾式模型表达事由应当优先从发文机关角度选择动词。在下面几组例子中,每组的第二个要比第一个更佳:(略)
如果事由的动作是发文机关、主送机关以及其他主体等多个施动者的行为,那么动词可以泛化,也可以使用两个。如上级开展某项活动,本级也要进行这项活动,本级发文的标题有三个备选:(略)
第三,事由使用的动词应尽可能避免与文种重复。文种名称(如报告、请示、通知等)一般是作为动词使用,但在标题中其词性为名词。事由部分的动词应当选择与文种名称有明显差异的其他词汇,以免产生重复啰嗦之感。以下四个标题均有这方面的问题:(略)
第一个标题可将“汇报”一词删除,第二个标题可将“申请”改为“增加”或“解决(××经费困难)”,第三个标题将事由中的“通报”删除即可,第四个标题应将事由改写成“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
文种名称出现在事由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征求意见的通知,例如《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二是转发文件,例如《××部转发关于××通知的通知》。这种一个标题包含两个文种的情况是必须的,不宜做出改变。
第四,动词和名词前面可以适当添加修饰语,即增加必要的状语或定语,以使意义更加明确。动词前的状语多强调程度、范围、时间,常用状语有“进一步”“在××”等,名词前的定语表达内涵、特征等限定意义,如下二例:(略)
另外,名词后面可以使用一些模糊语,进一步扩大指涉的对象,常用的有“××有关(相关)工作(情况、问题、事项、事宜)”,例如:(略)
第五,两组动宾结构构成事由。这种写法基层单位较少使用,级别较高的发文机关就重大事项制发公文,事由往往比较复杂,两组动宾短语表达的意义更加丰富,如下五例:(略)
事由的两组动宾结构,前后两个部分需要合理安排次序,一般前一组表达措施手段、思想原则,后一组表达效果目标。两部分之间一般不使用逗号或顿号,而是用空格,或者分上下两行排布。
二、主谓式结构表达事由
事由为一个主谓式结构,即由主语、谓语两部分构成,其中谓语往往包括动词及宾语,某些情况下只有动词而无宾语。以下标题的事由就是采用主谓式结构:(略)
主谓式结构明确表达了工作所涉及的主体,包括社会组织、个人或其他对象等多种类型。事由明确表达主体,有助于阅文者更加准确地把握工作分工、指向对象。主谓式事由中,谓语动词应当与主语保持一致,体现其具体工作行动。
主谓式结构包含明确的谓语动词(上例中的“发展”“修改”“变更”“竞聘”),这一点与动宾式结构相同。动宾式和主谓式中都包含动词,不同的是,动作的施动者有差异。动宾式结构的施动者一般为“关于”之前的发文机关,而主谓式结构的施动者一般为“关于”之后的具体对象。换言之,施动者如果主要是除发文机关外的其他单位或相关主体,那么应当将施动者名称写在“关于”之后,作为事由部分的主语;施动者如果是发文机关,那么应当位于“关于”之前,事由以动宾式结构表达。
这个写作规则也可以用“关于”作为参照点来理解。“关于”的前面只能是发文机关名称,“关于”的后面不能写发文机关名称(初学者常出现该问题),而是工作涉及的其他单位部门名称。
三、名词式结构表达事由
这种模式将事由概括为一个名词、名词词组或名词性词组。有的词孤立看是动词,但在更大的结构中本质上是名词性成分,例如以下几个标题:(略)
这些标题几乎都有“貌似”动词的成分(“实施”“调查处理”“清理”“送”“选举”等),但是综合前后内容来看,整个事由本质上是名词性成分。当然,核心名词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修饰定语,使事由部分更加饱满,意义更加准确。
可以说,动宾式和主谓式中包含行动属性鲜明的“强动词”,而名词式将行动属性淡化,动词的“存在感”很弱,表达的意义更偏向于特定情况和结果,而非行动过程。理解了这个差异,有助于在拟写标题事由时选择恰当的表达模型。
四、选择恰当模型准确表达事由
原则上讲,事由的三种表达模型并无优劣之分,只有使用频率高低之别,只要运用得当,都能准确表达事由。从写作实践来看,动宾式应用较多,名词式次之,主谓式较少。多数情况下应当首先按照动宾式表达事由。例如(略)这两个标题都符合简明的要求,不同的是,前者事由采用名词式而后者采用动宾式,相对而言,后者表达效果更好。
这个案例提示我们必须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事由表达模型的内在规律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适宜使用带有“强动词”的动宾式或主谓式,什么情况下适宜使用淡化动词的名词式?选用某种表达模型的依据是什么?不深入理解这些问题,缺乏规律性认知,写作时就会受到个人状态和“手感”的影响,难免随意化,导致文稿质量不稳定。本文认为,应当综合把握以下三个方面来选择恰当的表达模型。
(一)体现发文意图和事项本质
很多情况下,事由有无动词将对准确表达发文意图和工作本质产生决定性影响。只需做一个增删动词的简单测试,就可以对比得出结论。例如再如(略)后者事由明确体现了批复结果,表达效果更佳。
总之,事由中没有“强动词”,就需要判断是否准确体现发文意图、工作事项,是否造成意义模糊,是否导致读者多种理解。如果出现这些消极结果,那么就应当采用动宾式(或主谓式)模型来表达事由。
(二)参考事项时间节点
公文涉及工作的时间面向无非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等三种时段节点。时间节点往往是明确的,很容易判断并达成共识,以此作为依据来选择事由的表达模型更具可操作性。
以拟稿发文时间为参考基点,相关工作如果已经结束,换言之,工作发生在过去,那么事由以名词式结构为宜,例如(略)。工作如果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换言之,工作面向当下或未来,那么事由以动宾式或主谓式结构为宜,例如(略)。从时间线角度来选择事由表达模型,未必绝对正确,某些公文标题不符合这个规律,但总体而言,大多数标题遵守这个规律,可将其作为拟写标题事由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匹配文种适用情况
(略)
正由于这个原因,拟写通知等文种的标题事由,往往下意识地采用动宾式模型。极少有人去思考内在原因和规律,形成了“自动化”式反应,拟稿经验丰富的人基本遵从这一规律。需要说明的是,事务时间、事由模式、文种文体三者之间的联系也不是绝对化的,某些情况下很可能打破这种惯例。即便如此,这也能够帮助拟稿人深化对文种应用规律的理解。
五、结语
动宾式、主谓式和名词式等三种表达模型适用于各种党政公文的标题,其他文体也可参照使用。熟练掌握应用每种表达模型的规律,能够帮助拟稿人快速拟写高水准的标题。在公文审核工作中,也可将其作为评价标题质量的重要尺度,为修改完善标题提供可行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