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時在鴨綠江邊與父母弟弟同遊,興之所至,見一攝影部,高叫道: “媽媽!看!聶影部!”老媽急忙喝止,說錯了錯了,錯了還那麼大聲,不念“聶”,念“攝”。我面紅耳赤。
無獨有偶,等我當了媽,有一天,帶女兒逛街,日到中午,累了餓了,去找吃飯的地方,女兒忽然指著某處興奮地宣告: “媽媽,媽媽,嘎步嘎不”。我抬頭一看,原來是“呷哺呷哺”。我哈哈地笑彎了腰,她是怎麼發明出那個發音的?我強烈建議“呷哺呷哺”改成“嘎步嘎不”。從此後這個經歷成了女兒認錯字的一個典故,成了我最喜歡跟她分享的一個故事。相信她走到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見到“呷哺呷哺”,必會想到我歡快的大笑。
女兒還把“奢侈”兩字讀成了“奢姨”。我就說,“佘姨在這兒”。我叫佘璽,隨著年紀增大,越來越多的人叫我“佘姨”。“佘姨”不是“奢侈”。佘姨也不奢侈,頂多是喜歡胡亂買書。
我喜歡聽小孩念錯別字,看小孩寫錯別字,真是樂趣無窮。小孩總把“陪”寫反了,把“都”寫反了。有時候她們還會自己創造一些字。比如,女兒六歲寫的日記,不會寫“肚”,就畫了個圓圈,裡邊點了個點,真形象!不會寫“痛”,就畫了四滴眼淚。不會寫開“始”的“始”,沒關係,寫成拉“屎”的“屎”就好了,於是我反復看到那句話: 我們開屎吃飯了。屎?飯?屎飯?好吧,拉完屎吃飯更香。最好玩的是“覺”這個字,她居然發明了一個符號來代替,就是麥當勞那個符號,大寫的M。我M得……我M得……好吧,看多了,我也M得“覺”字應該寫成M。
我常常會拿起女兒小時候的日記欣賞,為的是讀一遍開心一回,並且,我還從中悟出了考古的方法,把同一個甲骨文符號,放到不同的句子里,你恐怕就能明白那個符號所代表的含義。
小孩識字的過程,樂趣無窮,如果你抱著這樣一顆同樂的心,你會發現那是人間至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