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
章一
1. 少年教育是立法家最关心的事业,理由:(1)使人民性格适应城邦生活;(2)学习技能,而后才能从事善业。
2. 城邦的共同目的一致,因此,应该遵循同一教育体系。即,教育不是家庭的私事,也不是个人的私事。应该制定教育法,由城邦管理教育。
章二
1. 对教育的内容,存在分歧。即使从善德和优良生活方面想,大家对于善德的意义理解不同,培养善德的方式也不同。
2. 亚氏认为,儿童教育应该包括那些实用且必需的课程。
实用的课程分为适宜自由人的和不适宜自由人的,前者有利于自由人身心的培养。对于适宜自由人的课程,也应当对其中部分进行一定的限制,避免沦为奴隶和讨好他人。
章三
1. 读写、绘画——实用;体操——勇德;音乐——?
音乐教育的目的——培养操持闲暇的理性(人生的目的)——务虚:豁达胸襟与自由精神,对自由与美善的品评。
2. 游嬉vs闲暇:
游嬉:劳作的放松;
闲暇:尤其内在的预约与快乐和人生的幸福境界。唯有安闲的快乐,出于自得的快乐,才是完全没有痛苦的快乐。
3. 因此,需要教授操持闲暇的理性活动,而音乐的价值就只在于操持闲暇的理性活动。
4. 父辈对子女应该乐于他们收到一种既非必需亦无实用而毋宁是性属自由、本身内涵美善的教育。……事事必求实用事不合于豁达的胸襟和自由的精神的。
5. 在教育儿童时,先照顾身体,养成习惯和技能,再照顾理智,培养理性。
章四
【体育教育】
1. 斯巴达的错误:专门培养儿童运动员的习性和本领,其强大是因为别族太弱小。现在斯巴达应该反思其体育教育。
2. 亚氏认为恰当的教育:
(1)青春期以前,轻便的体操,不能过度运动和严格节食。
(2)青春期后三年,读写、音乐、绘画;
(3)18岁后,剧烈运动和严格饮食规则。
(4)注意事项:不能同时进行心理活动和体力活动,因为二者效果相反。
章五
1. 对音乐的功能存在不同的看法:
(1)娱乐和休憩
(2)陶冶性情
(3)心灵操修、助长理智
疑问:如果是为了上述三个理由,为什么还要亲自学习演奏,而不是仅仅欣赏就可以?神都不自己演奏或歌唱。
亚氏说这个问题以后(章六)再谈。
2. 音乐是否应列为教育的一个科目?
音乐具有上述三种功能,在娱乐方面分为欢娱和解倦。
音乐对性格也有影响,音乐的节奏和旋律反映了性格的真相,音乐中有人物性格的形象,而且音乐中的形象比视觉表达的形象更深刻。听乐者聆听不同的乐调能激发不同的感应。因此,音乐具有陶冶性情的功能。
因此音乐应该纳入教育范围。
章六
1. 儿童是否应具备自行演奏的能力?
(1)能演奏才能评判,因此应该具备;
(2)小孩的玩具,避免损坏家具什物,因此应该学习演奏乐器。
等到小孩具备评判的能力,就不洗再登场演奏。
2. 音乐训练应该到什么水平?
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懂得欣赏,但无需专业。
3. 应学习哪些乐器?
不能高度技巧的乐器,要学习能在音乐或其他学术方面助长聪明、增进理解的乐器。
为什么不能学笛子?因为:(1)笛子能引发人们的宗教情感,适合在祭仪中演奏,不适合教育;(2)吹笛子时就不能歌唱或言语。【问:为什么不能唱歌说话就要禁止这个乐器?】
古代盛行吹笛子,但是后俩就禁止了。
4. 应该摒弃专业训练方式,不要取悦听众。
章七
1. 是否应该学习所有乐调?
乐调可以区分为:培养品德、鼓励行动和激发热忱三类,音乐具有三种功能:教育、去除情感、操修心灵。
所以,所有的乐调都可以采用,但应该依照不同的目的选择不同的乐调。
2. 听众有两类:有教化的人和普通俚俗听众,为了满足二者,艺人可以采取所有的乐调。
3. 但在教育中,就应该采取能培养品德的乐调,并且遵循中庸之道(如杜里调)、可能标准和适当标准(如吕底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