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简·奥斯丁和《傲慢与偏见》》笔记3
尽管爱德华·奥斯丁从托马斯·奈特那里继承了位于肯特郡和汉普郡的房产,可他大多数时间住在靠近坎特伯雷的哥德玛夏姆,卡桑德拉和简轮流来这儿住段时间,有时长达三个月。
他的长女范妮是简最喜爱的侄女。她最终嫁给了爱德华·纳希布尔爵士,而他们的儿子则升为贵族,获得了布雷伯恩勋爵的封号。
正是此人首先出版了简·奥斯丁的信件。其中有两封是写给范妮的,这位姑娘当时正在考虑如何处理一位求婚小伙子的殷勤之举。这些信冷静有理又不乏温情,称得上是绝妙之作。
孩子并不会像父母或者上一代亲戚对待自己那样,满怀情感地去对待他们,着实令人遗憾,但这却是事实。倘若父母亲戚还指望如此的话,那可就太不明智了。
如我们所知,简从未结婚,她给了范妮一种近乎母爱的情感,假如她结婚的话,会把这种情感倾注给自己的孩子的。她爱孩子,也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他们喜欢她开玩笑的方式,还有她所讲的情节详细的长篇故事。她跟范妮成了亲密的朋友。
范妮同她讲的话,可能对自己的父母都不会讲,她的父亲忙于自己的乡绅事务,而她的母亲则不停地生孩子。
可是孩子具有尖锐的眼光,他们的评价往往很残忍。在继承了哥德玛夏姆和乔顿以后,爱德华·奥斯丁飞黄腾达,他的婚姻使其得以同全郡最有势力的几个家族挂上了钩。
简和卡桑德拉如何看待他的妻子,我们无从知晓。查普曼博士宽容地认为:正是由于她所付出的代价,使得爱德华认定“他应当为母亲和妹妹们多做些事情,并促使他把自己两处地产中的任一处房屋供她们居住”。
这些地产,他已拥有十五年了。在我看来,可能性更大的情况似乎是这样的:他的太太认为,让他的家人时不时地过来做客已经算是够意思了,而让她们长期居住在自己家门口,她可不欢迎;由于她去世了,他才得以将自己的地产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简和卡桑德拉都是穷亲戚,如果要她俩跟有钱的哥哥嫂子、跟坎特伯雷的奈特太太、跟古德内斯通的伊丽莎白·奈特之母布里奇斯夫人长期同住的话,主人们也不可能不意识到这是一种善意的给予。
我们很少有谁的素质达到施恩于对方却不沾沾自喜的地步。
当简去陪年长的奈特太太的时候,她总是在来访结束的时候向简提出一条“建议”,而简也欣然接受,在写给卡桑德拉的一封信中,她告诉对方,哥哥爱德华送给范妮和自己每人一份价值五镑的礼物。要说送女儿、送家庭教师,都算是一份可爱的小礼物,可是给自己的妹妹,却有些施舍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