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旧籍时,忽从卷帙间落下一枚书签。拾起细看,原是多年前他遗下的。边角已磨损,犹带些许暗黄渍痕,不知是茶是泪。
那时他常来借书,总说“看完便还”,却大多有去无回。我每每寻书不见,他便搔首笑道:“下次定记得。”而下次复下次,书签愈积愈多,书却愈来愈少。我亦由微愠至无奈,终至莞尔——横竖都是他,横竖我都允。
后来他走时,竟连告别也如借书一般潦草。只道“且容暂别”,却再不回转。空余满架旧书,独少了许多最珍贵的卷册。
友人皆愤愤,数说他诸般不是:轻诺寡信,疏狂浪荡,负人真心。我垂首默然,心中却明镜也似——他们说的何尝有假?他确是如此一人。
然爱之一字,从来不论值否。那些黄昏共读时光的暖意,那些笑语如珠迸溅的瞬间,岂因结局潦草便失了真?他纵有千般不好,万般辜负,终究是我在青春鼎盛时,真心诚意爱过的人。
摩挲旧书签,忽见背面有极淡字迹,细细辨来,竟是当年他手书:“愿作一生书香伴”。墨色浅淡如遗忘,笔画间却犹见当初郑重。
我终将书签重新夹回书页。有些人与事,不必刻意原谅,也不必强行遗忘。他们只是存在过,如书页间一枚旧签,标记着读至何处,便该往何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