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调之:枪手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非首发,首发《都市周报》,ID:碎红如绣,文责自负。

  第一,它是现实。

  第二,它是小说。

  第三,它只是无奈。

  现在,请允许我把时间往回拨弄到一刻钟前,桌上的冰咖啡还未倾洒,我缩着脑袋在门口东张西望,企图把想象与现实融为一体,F先生还支肘坐在靠窗的位置,身体略微前倾,时不时瞟一眼进来的顾客。

  没有音乐,整个午后懒懒洋洋,拖拖沓沓。在历经一个星期令人眼花缭乱的数据之后,周末我本应该躲在家里睡个舒服大觉,吸尘、拖地、用烤箱学习制作饼干或蛋糕,照顾阳台上的花草或看个电视剧什么的。以上全在计划内,却被F先生打乱了。

  F先生是我的一位读者。严格来讲我们互相恭维,认识不久就建立了强大的阶级友谊。我羡慕他终日斟酌文章,他渴望如我一般拥有份固定钟点和收入的工作。我们在彼此的调侃里觑见想象中的自己,与理想南腔北调完全搭不上边界。最后我戴着老花眼镜对着空白稿纸冥思苦想,他则在1—9的数字海洋游得几乎抽筋断气。后来我们意识到对方眼下正是自己梦境的写照,同时选择缄默以对抗残酷现实,开始开起无关痛痒的玩笑。偶尔F先生会讲:

  地主婆,你盗用我的句子。

  F先生喊我地主婆,我唤他小长工。我去他微博瞎逛,时常捡回一些短句,不自觉嵌入日记中:那是他对事物的判断和领悟,精准独到。我怀疑他生有第三只阿难眼,看世界清晰透彻,能纠正我把事物想得过于完美的坏毛病。我抱怨生活翻来覆去味同嚼蜡,F先生说:

  地主婆,那你写我吧。


  怎么写?我对其并不甚了解。F先生的轨迹,大致是从海南迁移至绍兴的过程,永远在路途之中。老实讲《在路上》这部作品我不是特别喜欢,概因我学识短浅,所好读物均庸俗不堪:少年时古龙金庸梁羽生,现在总算升级为余华王安忆滕肖澜。除了记住杰克及一帮年青男女吸毒鬼混打架偷窃外,就是四个轮子骨碌碌地滚来滚去。滚得人头晕眼花。——故而我从不自称文青,怕被真文青群殴。F先生却对我冠以“小说家”头衔,且是他所识众生中最感钦佩的。我登时豪气干云,觉得身价高了十数倍。(小人物的虚荣心,嘿嘿)

  我问:怎么写你?F先生说,那不如见一面。于是约好周末午后两岸见。

  十五分钟前,我站在门槛就已经风驰电掣地扫视了环境和对象,盘算好逃跑借口路线。我既非美女,F先生当然也不是帅哥,极符合蛤蟆恐龙见光死的法则。F先生着白衣灰裤,头发半长,眼睛不大却精光练练。瘦是瘦的,似一株笔笔挺的小乔木。见我到来,他很自然邀请我坐。我们东拉西扯:从红拂夜奔聊到某领导被暗算,从大S完婚谈及日本核泄事故,从禅学论点转移至基督教圣歌。等咖啡喝完三杯,洗手间去过两回,F先生终于切入正题,说起他的生平点滴。只一开口,我立马来了精神:竟然有这样的事!有从事这样工作的人!

  “那么,”我说,“你感觉如何?”

  “感觉挺好。这是我的工作。”

  “噢?不委曲不抱怨?”

  “男人总会臣服于三样东西:名利,金钱和美女。我不贪心,择其一足够矣。”

  “但是——”

  “我要生存,也要自由。从不介意旁人如何看待。”


  这里插一句,我素来感觉只有所谓艺术家才会特立独行:比如梳奇怪发髻养山羊胡子穿波米裙装的男士,唯如此方可表现其艺术气质。这是共性。就像我家先生说的:你们爱写字的都比较神经质——两者异曲同工。然而F先生仍令我惊叹:将自己的心血笑吟吟拱手相让需要多大勇气!这世界把人逼得灵魂都在墙上游走了。我叹一气,不知道该安慰还是释然。只好慢慢搅着汤匙,听他讲曾经的丰功伟绩。

  对的,F先生是名枪手。不是射击比赛拿奖杯的枪手,而是辅佐别人考试升职写论文,或索性将文章冠以旁人大名的那种枪手。

  某人,F先生说:不知你是否喜欢他。有一阵报刊专栏来不及写稿,还是我替他写的专栏呢。

  某人名扬四海。侥幸我不是他粉丝,否则肯定会感觉受了欺瞒,那么出于维护偶像的根源,我跟F先生的友谊会提前结束。如果那样,五分钟后我不会惊翻了那盏冰咖啡。

  “你涉猎的领域很广。”我衷心赞美,“不像我,思维固锁在一个圈子里。很少关心其他事情。”

  “医学、美学、音乐、甚至政治。这一行最大的优点是它能让你不断学习和进步,不学习就等于没有饭吃。”

  “你最骄傲的事是什么?”

  F先生侧着脑袋想了想:“应该是编了本有关黑客的书。那是本真正意义上的工具书。每一个步骤都有它的非常价值。当然,我期待它只是部参考文献。”

  “书名是不是叫《黑客有道》作者是妖一?”

  “噢?”F先生双目炯炯,“了解这本书的人不多,想不到知音在这里!”

  话音落,我的手一颤抖,冰咖啡倒了一地。


  我发誓不是故意失态。我曾保证再不失态。三年前,我唯一的弟弟被扭送进西郊农场,我的身体蜷得如一只受到攻击的刺猬。那天天色瓦蓝云朵洁白阳光明艳,我弟弟墨扭头望我,眼里蓄满绝望。

  我们姐弟从小相依为命。弟弟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相濡以沫的释义在我看来就是竭尽所能地让对方踏实活下去。墨在我婚礼前夕,他毕业满三个月的时候,听见我对先生的抱怨:出于节俭成本考虑,先生建议注册,不拍婚纱照不搞车队拉风不摆宴设席。我的嘴嘟到了天上。

  你们终于猜到:后来墨不知在哪购得这本署名妖一的书,关起门来研究了整整一周。一周后他眼窝深陷头发零乱地打开房门,告诉我在网上帮我预订了超豪华的邮轮蜜月旅行,他说钱是他打工存储留下的,正好送给亲爱的姐姐当作新婚礼物。十天后我兴冲冲拿着一撂欧洲拍摄的相片打算让墨开眼界,在楼底碰见警察提着墨的胳膊塞他进警车。

  他们说墨闯入银行系统破解密码,转移了一笔款子,数目不多却足以令他被判监禁。他们说那孩子吃错药了?大学毕业好好的一个人,竟然干这种事!他们说真要干就干一票大的,没享受就去蹲班房多划不来?他们的声音忽远忽近忽长忽短忽疾忽徐,只有我清楚原由却无法替墨澄清。事实如此清晰,人们绝不会因为动机而宽恕一个人的罪过。上帝扳着一张严肃的脸,上面刻满了法律铭文。

  那天我蹲得两脚发麻站立不稳,我絮叨着要揪出魔鬼妖一,他写出这样一本犯罪指引令墨身陷囫囵自己竟然逍遥法外。it's unfair!


  眼下妖一坐在我对面,丝毫没察觉到我的情绪变化。然而,我又能做什么呢?掉头离开?拿咖啡泼他的脸?将他锉骨扬灰咒他永世不得超生?NO NO NO ,他不过一介布衣,受生活欺凌,用文字换取两三银钱,何错之有呢。说到底,God's unfairness, is that henot be fair to everyone.(上帝的公平之处,在于他对每一个人都不公平)


  周国平老师说:世上有许多人,你可以说他是随便什么东西,例如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一个角色,唯独不是他自己。他只成了别人的一个影子和事务的一架机器。我默念这段话,扭头看窗外:行人步履匆匆,匐匍在影子上的一圈淡淡烟尘,宛若自在槐花纷纷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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