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真的很羡慕同桌,不得不感叹她的命是真的好,有我这么好到爆炸的同桌。
初见她时,是艺考回来安排的座位,当我顺着老师手指的方向看去时,看到的是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略微有点胖的女孩,带着金丝眼镜,模样很是可爱,正趴在桌子上看着书。
不知为何,看到她我就很想欺负她。
刚开始的一个星期,过的相对安份,也就是偶尔偷偷摸她点吃的,她也很大气,表现地丝毫不在意。
随着聊天的深入,我开始明白,我的同桌就是一个傻子。
我细细总结了她的三大爱好,一是有好吃的就行,二是爱看书,三是爱睡觉,换一种方式来说,就是傻白甜的标准配置。
其实我也跟她差不多,区别不是很大,也就是智商高上一些。
我俩最讨厌的是数学课,听到数学老师虽然不叫高铭,但我觉得她的功力不在高铭之下,也应该撰写一本《催眠师手记》。
听着她的课,我和同桌总是会争先恐后的睡着。老师看不下去了,就敲敲桌子,示意我们站起来听课。没办法,只能灰溜溜地从桌面爬起来。就算是站起来,眼皮子都在打架。
她是真的能睡,第二节政治课她又睡着了,这次她是脸贴着桌面睡的。看着熟睡的她,我终是忍不住伸出罪恶的手,揪着小耳朵把她的脑袋提溜起来了,她恶狠狠地看着我,眯着眼睛想要刀了我,却又无可奈何。
我很享受这个样子,是真的。
关于睡觉,我俩约定了一件事,谁没睡着就掐对方一下,以作提醒,我坏笑道“好的,没问题”。结果没过两天,她的身上就青一片紫一片的,满脸怨恨的看着我。没办法,此方案只得作废。
第二周放假回来,她说她妈妈洗澡时看她身上青一片紫一片的,还以为她受到校园欺凌了,她解释了好一会才解释清楚,说我真的过分了,就不能下手轻点。
每逢星期日下午五点多,我会准时从网吧门口冲出来,离学校八百米的路程,还要打个车,当然不是因为懒,而是还没写完作业再向我招手。
赶到教室,屁股还没没坐稳,就赶忙向同桌招手,她心领神会的过程都免了,反手就把作业丢到我的桌子上,没办法,这就是默契。
终于在七点之前,赶完作业的我松了一口气。
同桌总是会先我一步来到教室,做除了数学以外的所有作业,然后大公无私地献给我,至少在这点上,我很欣赏她。
看着边上看着书的同桌,我不禁感叹,得亏老师连座位都不想换了,不然失去我,她怎么办。
我两都喜欢看书,不管是悬疑类的,校园爱情的,还是文学散文集,我们都来着不拒。
记得当时最抢手的一本书是《明朝那些事》,我两争不过来,于是商量好你睡觉时我看,我睡觉时你看这样的荒唐想法,但别说,还真的实用,没有因此爆发矛盾。
唯一一次爆发矛盾的原因至今我都还记得,那是有一天晚饭归来后,同学们正在讨论娱乐圈谁的演技最好的话题,喜欢热闹的我也一头扎进了讨论之中。
刚开始没什么,只到讨论到鹿晗时,我说他演技不好,向来在我眼中不可能发火的人竟然生气了,看着她那本有关鹿晗的图册还有笔记,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闭上了嘴巴。她呢,整一个晚上都没理我。
还好第二天恢复正常了,不然我都没地儿喊冤。
这样的时光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刻,还来不及好好道别,就踏上了属于自己的旅程。
另我没想到是,我们两个人直到现在还联系密切,像一对死党,在互相贬低与嘲讽中记录着那份深厚的同桌情谊。
也许那个我睡觉会占她一大半桌子的时光永远回不去了,但我可以买两包辣条去找她,跟她分享大学以来所有的趣事,你说是吧,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