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人们会厌烦一个总是述说自己不幸的女人,这样会遭到人们的厌弃。


不知道为什么,她给我一种印象,觉得心里藏着什么东西。

戴尔克心里藏不住任何话,连那些本来最隐秘的事也会毫无避讳地公开与你讨论。 


如果他为了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如果他为了一个理想离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你认为你是前者的对手,可是同后者较量,你就无能为了了。


一般来说,同情心与善解人意是难得的天赋,,却常常被人滥用。那类人通常表现得过于热情,每当看到朋友有不幸发生,就会凶猛地扑上去,把自己所有的同情一股脑地倾注到对方身上,这很让人尴尬,甚至非常可怕。同情应该像一口油井一样自然喷出,太主动了反倒让人难以承受。别人胸口上已经洒满了泪水,你还要不管不顾把自己的继续浇上去,这会让人尴尬,最好忘了哪个才是那个需要同情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她对自己的丈夫从来没有真正的感情,我认为她对施特勒夫的情感,只是因为施特勒夫能提供她所需要的关爱与舒适安定的生活。那应该是一种本能回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自己这种回应误当作爱情了。这其实是一种刻意对任何一个人产生的被动感情,正想藤蔓攀附在随便哪棵树上。这种感情可以让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并能满足她所需要的东西的男人,也许时间久了也会对这个男人产生爱情,所以人们认定这种情感的力量,把它真正的爱情混为一谈。但这种感情究竟是什么呢?它不过是对安全感,对安定有保障的生活的本能需求,还有就是虚荣心,丰富的物质生活能带来满足感,荣誉感以及他人的认可;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认为这种感情一样富于精神价值。但在冲动的热情面前,这种感情毫无防卫能力。


我发现他无论碰到谁,都会把自己的不行唠叨给人家听;他渴望得到同情,却只引来嘲笑。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灵魂过于不相称,是件令人苦恼的事情,施特勒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天生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的人物)的形象;他禀性善良、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他喜欢爱美的东西并目光敏锐,但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细腻,举止却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时,在她身上集合起来这么多互相矛盾的东西,让他这样去面对冷酷人世,该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


人们总在谈论美,实际上对这个词所代表的的对象并不理解;这个词由于被过分使用,数不尽琐碎的事物成为它的附着物,因此被剥夺了崇高,失去了纯粹;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词,什么东西人们都用“美”来形容,让他们面对整整的美时,反而认不出它来。

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不看重我们的意见,别人是否在意我们的看法;我们就会因为自己的意见受到他人的重视而沾沾自喜,如果一个人完全无视你的看法,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我们就会沮丧、恼怒。我想这就是自尊心。

在交际应酬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些方面,你只能借助他无意中的一些言行,借助不知不觉中流露的神情来了解这个人。

但是在文字或绘画作品中,一个人总是会不经意地展现出真实的自我。

我们进到他那间屋子,它似乎比我记忆中的更小,家具更少了。我有些朋友总需要宽敞的画室,坚持只有所有条件都准备好了才能作画,我很想知道他们对这间画室有何感想。

我想是因为你失掉勇气了。你肉体的软弱感染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绪抓住了你,逼你走上一条危险、孤独的路,你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希望那能是一个正确的途经,介意解救你受折磨的灵魂。我觉得你就像一个寻求得救的信徒,在不停寻找通往永恒的那扇门,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理和自由。

使斯特里克兰着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要把自己感受到的美展现出来。这种激情让他焦虑不安,难以有一刻的安宁。他完全是被迫这样东奔西走的。他就像一个终生跋涉的苦行僧,永远被找到他的那片圣地的渴望驱使着。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世上有些人渴望寻求到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打碎一切阻碍着自己的东西,整个生活全都被他们颠覆了。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所谓的真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里感到怜悯。

她在干燥的地板上和草席上倒上煤油,点起一把火来。没过半晌,这座房子就变成了焦炭,衣服伟大的杰作就这样化为灰烬了。


天哪,太心痛了。从昨天中午偶然拿到这本书开始,到现在看完,心情很复杂。


内容简介:

“我”作为主人公斯特里克兰身边的一个“朋友”,跟他接触比较多,因此将他的人生经历写了下来。这些经历有一部分我是在场的,然而有一部分我是从其他人那里听来的。(小说的独特视角)

斯特里克兰原本有着幸福的家庭,温柔善良体贴的妻子,听话的儿女,优越的生活,每周举办家庭聚会,自己也是一名律师,然而他突然离开家人,从伦敦到巴黎,过上流离失所的生活。(这里抛下妻子和儿女,不过艺术成就有多高,总是不对的,因为 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不是一个负责人的父亲)

斯特里克兰离开家,过着非常拮据的生活,经常吃不饱饭。他在巴黎碰到了戴尔克·施特勒夫,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善良到“舍己为人”。在斯特里克兰生重病时,恳求妻子布兰奇·施特勒夫同意将他接到家中救治。妻子起先不同意,最后在丈夫的劝说下,无奈地点了头。这里也为后面二人分道扬镳埋下伏笔。斯特里克兰来到家里,养病的同时,依旧专心画画,然而还以健硕的身体勾搭了布兰奇,最后布兰奇跟着斯特里克兰走了。因为布兰奇也许根本就不爱戴尔克,戴尔克因为“善良”才和被少爷玷污过的布兰奇(少爷家里的一名家庭教师)结了婚。也许因为有了斯特里克兰的存在,布兰奇可以重新开始。没想到二人在一起没多久,布兰奇吞下大量草酸,去世。临死也不愿丈夫戴尔克来看望他。这段期间,一方面戴尔克太没有自尊,不断去渴求布兰奇的原谅,另一方面布兰奇非常绝情,直到自尽都不跟戴尔克说一句话。布兰奇死后,戴尔克回到家乡,临行前,竟然再次找到斯特里克兰,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回家下,同情心“泛滥”,这也是为什么妻子要离他而去的一个原因。斯特里克兰破坏了他原本简单幸福的家庭,而他还在继续让他的同情心泛滥。然而斯特里克兰始终是个没有心的人,对这一切完全无感。

斯特里克兰因为身无分文还打架,被迫离开巴黎,去到马赛。到了那里,和一个十七岁的姑娘艾塔结了婚,生下一儿一女。在马赛,斯特里克兰依旧专心画画,而艾塔也全心全意地照看他,不曾打扰他。然而他不幸患上了麻风病,最后双目失明、肢体残缺,死在了画室。然而在他双目失明后,依旧没有停止作画,没有了绘画用品,就画在墙上。他的女儿也去世了。村里人都远离他们,甚至不准他们用小溪里的水。他们被完全孤立,原先在一起的婆婆和小伙子也离去了。当艾塔和医生埋葬完斯特里克兰,她防火烧了他们的家,里面有斯特里克兰的巅峰杰作(墙壁上)。

结尾重新回到斯特里克兰原本的家庭,太太过着很优越的生活,儿子成为少校,女儿是也是军人的妻子,讽刺的斯特里克兰太太非常时尚,客厅里挂着的都是斯特里克兰所引领的画,是抽象,也是印象,是光怪陆离,有灵魂,最主要的是源于现实生活。突然明白了写生的意义。挂在客厅的其中一幅画就是斯特里克兰画的他们在马赛的家里,一个婆婆,一个妻子在给孩子喂奶的画面,那就是斯特克利兰真实的人生经历啊!


感想:

1.艺术家真不容易!

2.现在这个社会,肯为自己的梦想而舍弃优越生活的人还有吗?纯理想型!奇怪的是,斯特里克兰在艰难的时代竟然活下来了,还娶了妻子,有了儿女,如果他这样的人放到现在,会功成名就吗?

3.小说的写法有很多:这篇小说是以旁人的身份,不管是自己和主人公经历的事情,还是从旁人听到然后转述的事情,来叙述的;同样是以倒叙的形式,因为小说最开始就说了斯特里克兰有多出名,后面才慢慢讲述他的人生经历。


后来,他的目光落在墙角的一张草席上,他走过去,看到了一个肢体残缺、让人不敢正眼看的可怕的东西,那是斯特里克兰,他已经死了。库特拉斯医生运用了极大的意志力,俯身看了看这具可怕的尸骸。他突然吓得跳起来,一颗心差点儿调到嗓子眼上;因为他感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回头一看,原来是艾塔。不知道什么时候,艾塔已经站起来走到他胳膊肘旁边,同他一起俯视着地上的死人。

经典!

描述很到位!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和戏剧家。出生于律师家庭,曾在伦敦情报部门工作,后周游世界各地。他一生创作了长篇小说4部、短篇小说150多篇、剧本30多部。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机智、幽默,不时流露出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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