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这个词被特定化了,跟“小姐”似的。
我理解它的字面意思应该是生活的暗流,无形之手。
潜规则一定和社会、经济、文化背景有关,潜者,隐性存在之意。
某日,无意中在家念叨某多年未见的少时好友,留学归国后十数年杳然无踪,见其父母时也一副避而不谈的样子,让人心生疑窦。
家中世故男人直言道,一定是混的不好,甚至很糟,糟到父母说不出口,又没有发生比混的不好更出格的具体事情,所以就在你的眼界里不见了。如果很好,父母必然多少会炫耀,本人自然多少会恋旧,同学之间多少会有消息;如果出了不好的事情,父母见你连寒暄也不会,同学之间必然会有传闻。所以,两者都不是,你就不能知道所谓的结果了。
总是对他嗤之以鼻的我顿时无语哽噎,这一次,他好像说的很有道理。
心理学有所谓六度分离(六度区隔)理论(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大概意思是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国籍、肤色、人种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这样一想,不是不知道,是不肯深究。不是不联系,是不愿意联系。
在此之下,是社交圈的潜规则。
朋友之间,太有钱的慢慢会远去,你在念叨的同时,过得太艰难的其实早已经也离开了你所在圈子;同事之间,相隔一级还可以来往,隔两级还能做好朋友的,多半是这个比对方低两级的还有其它的优势让对方看重;以前熟悉现在不联系的,通常是生活圈子完全不同了;以前陌生现在变密友的,通常是生活际遇有相似或者碰撞之处。
出了天大的事情,只要命还在,你就会跟水域里的生物一样,慢慢地自动被归入某个群落,看似自由,来去却有规律。
世界很大,大到山里放羊的拿个手机就可以和首富在同一时间看到八卦消息。
世界又很小,小到你这一辈子也迈不出你少时曾认为轻轻一跃就可以跳出的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