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5)家风是国风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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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为大家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第二章。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这一条其实就是主要告诉我们一件事情,为了能更好的讲明这件事情,给大家讲个故事。

如果把培养孩子比喻成种一棵树,那这棵树从种子的发芽,到幼苗的生长发育,再到成就参天大树所离不开的——就是土地,而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到成才所离不开的——也就是家庭!

一块肥沃的土地自然能大概率、高质量地长出结实而高大的树木,而贫瘠的土地却非常难长出参天大树,甚至种子能否发芽和扎根成长都是个无法确定的问题。

同样的,家风好坏、家庭美德浓淡、文明与否、是否和睦就是人这个种子的希望所承载土地的质量。

所以无尽的历史总结让我们知道,在一个和谐、友爱、互相尊重、互相成长的家庭环境里面成长的孩子,他身上所具有的底层性格特质和面对人生选择的态度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从不同的原生家庭出来的孩子,在面对选择时的眼光、格局和境界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了每个人最终所选择的赛道就不一样,不同的赛道所缔造出来的人生,其结局和成就就不在同一层次上了。

与此同时,良好家风的受益者不止是子女,更大的受益者是父母、长辈本人,因为良好的家风营造的是超级温馨的幸福感、归属感和人生成就感。

当你在外面工作、奋斗,感到非常疲惫回到家的时候,有爱又温馨的家庭氛围会让你消除一天当中所有的不快、所有的烦恼;就相当于你手机用了一天没电了,回到家又可以充电,满血复活了,这样第二天你又是激情满满的状态,又可以为社会继续奉献你的爱了。

当然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4条所讲的家风——个人认为最好的就是家中天天有开心的笑声,父母孩子人格平等,父母孩子共同学习,家庭目标清晰而且一起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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