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论语集注》
放,上聲。○孔氏曰:「放,依也。多怨,謂多取怨。」○程子曰:「欲利於己,必害於人,故多怨。」
《论语或问》
放于义而行,只据道理做去,亦安能尽无怨于人。但识道理者须道是:“虽有怨者,如何恤得他!”若放于利,则悖理徇私,其取怨之多,必矣。
“放利多怨”。或问:“青苗亦自便民,何故人怨?”曰:“青苗便是要利息,所以人怨。”
《论语新解》
放于利而行:放字有两解。一、放纵义。谓放纵自己在谋利上。一、依仿义。谓行事皆依照利害计算。今从后解。
多怨:此怨字亦可有两解。一、人之怨已,旧解都主此。惟《论语》教人,多从自己一面说。若专在利害上计算,我心对外将不免多所怨。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若行事能依仁道,则不论利害得失,己心皆可无怨。此怨字,当指已心对外言。放于利而行多怨,正与求仁得仁则无怨,其义对待相发。
《论语》有专指人事之某一面言,而可通之全体者。亦有通指人事全体言,而可用以专指者。旧说亦谓此章乃专对在上位者言。谓在上者专以谋利行事,则多招民众之怨。义亦可通。但孔子当时所说,纵是专指,而义既可通于人事之其他方面者,读者仍当就其可通之全量而求之,以见其涵义之弘大而无碍,此亦读《论语》者所当知。
先生说:“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来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
《论语注疏》
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
孔曰:“取怨之道。”
[疏]“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正义曰:此章恶利也。放,依也。言人每事依於财利而行,则是取怨之道也,故多为人所怨恨也。
孔德
于2018年12月22日
若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