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友龚盖雄承认,“对创生成”之说是受〝非非〞理论之启示而提出来的。在我看来,这的确不失为一种颇具冲击性的理论主张,它似乎还拥有一些值得阐发的理论核质——哲理、美学、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等等;其随机性、即刻性、融缘性、催生性、发散性等特征,相当拍合中国儒家易道哲学“生生不息〞的旨趣,也有道家〝无中生有〞哲学与佛家“因缘聚合”哲思的印迹,结合作者现代诗的写作,也显出其“个体诗写”相当的“实效性”。因而有如一道慧星掠过网络时代喧嚣的星空,让人们领略了一种花雨缤纷的诗语景致。
老象叹赏之余,也不免有一点疑问:创,由“撞”来,两相对撞,必定火花溅射,随即熄灭,虽然拍合宇宙万物生灭不息的规律,但此生灭的过程,毕竟有长短缓速之别,且人类多数菁英寄望于“永恒”之心代代无已,作为〝立言〞之“诗”更是野心勃勃要超越时空,故从文本效应看,诗人写作的着眼点虽在创(撞),但耐读耐看之出手货方为高手比拼的看家本钱!那些转瞬即逝的烟霾诗、随时唾弃的口水诗、废话连篇的泡沫诗等令人恶心的诗垃圾,固然不能与对创生成之诗相提并论,但对创不仅仅是发散,生成亦不只像花雨,岂不说一块殒石也会带给人类远胜花雨绚烂的惊喜,迸发可惊人眼球,把玩则可摩挲于心,张扬与收敛都显诗法之道;若能收放自如,激发而能凝结又如何?真有志向与硬气的诗人当随时警惕自己如过眼烟云的烟花秀!此种正当愿想,虽终究难免归于一场“幻觉〞,但正如普希金诗对至爱所言:“你呵,骗一骗我并不困难,我是多么高兴被你欺骗!”
然而从诗学角度、诗学家周伦佑先生为何将盖雄兄此“对创生成”诗文本称为“微信诗”呢?
诗友董辑禁不住问:是不是在微信上发表出的诗都可以叫“微信诗”?在微信上发布诗歌的诗人无数,何以龚师的诗被您称作是“微信诗”?您心目中的“微信诗”极其诗人该做何解?
不知周兄如何去定义或界定“微信诗”,老象玩微信已有多年,似乎第一次见有人给出这么个命名,至少这个命名权属于周先生。不过、说名容易立名难。这个“难〞,难在其名之内涵的准确界定,外延的合符逻辑,尤其是具有诗学理论的学理性。而并非众人跟进齐说以至于流行开来,这名儿就成了,立起来了。诗场上这类例子并不鲜见。可见“难”,恰恰可能成为误名流行的“容易”。
对“微信诗”这一说法,老象的疑问与董辑差不多,一是微信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平台,一种话语交流的载体,能否成为一种诗体现成的给名?载体、语体与诗体若无对等性,一个“名儿”作为特定概念,定义须两端相等的矛盾如何克服?二、命名须有特定性,即一名只可指向这一个或这一类或这一种,但微信显现的大千世界,比书藉、报刊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人们没听说过书籍诗(非印刷在书中之诗),报刊诗(非发表于报刊之诗),微信诗当如何自圆其说?三、命名须有参照性,即便退一步说成〝龚氏微信诗〞,或许也可成立!然其参照系却不可不明确,是与报刊参照?但龚诗发表于报刊不合适吗?不尽然吧?不可否认龚有些作品不适合正式(官家)报刊发表,那样一来,参照系就不是报刊而是权力话语了。这还只是因命名引出的联系因素之一;可见一个明确而又具备特指性的诗学命名、立名之难,确实考验不一般的诗性直觉与理论学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