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通过房思琪的视角,用平和的语气讲述了补习班老师李国华对年仅13岁的思琪进行了长期侵犯及精神压迫的事件。但藏于文字底下的痛苦与愤怒却从读者的胸口漫开,喷涌而出。李国华对思琪说:
“我要在你身上发泄生活的压力,这是我爱你的方式。”
“你知道吗,我爱你比爱女儿还爱。”
“我爱你,我也是会有罪恶感的。你可以不要增加我的罪恶感吗?”
···
对,就是“罪恶”。
李国华从一开始就知道是在犯罪,于是他有预谋地策划了这一切。
一个充满知识的文化人,披着“教书匠”的外衣,以“补习”为名,骗取了思琪父母的信任。从此,每个周末的作文日都成了思琪的噩梦。从小公寓到小旅馆,从小旅馆到小公寓······思琪说:“她的人生跟别人不一样,她的时间不是直进的,她的时间是在两地折返跑。”
于是,她总是会想到“死”:
“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她存在而仅仅占了空间,活得像死。”
“人只能一活,却可以常死。”
“她每次睡着都以为自己会窒息而死。”
思琪所经历的恐惧与痛苦都是不可想象的。她本来是极其美丽、聪明的女孩,最后却疯了,瘦得像骷髅镶了眼睛,微笑时嘴角还会流出吃东西的汁液。
而李国华正是这出悲剧的制造者,他利用了思琪的自尊心。
书中是这么描述的:最终让李国华决心走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所以李国华对思琪做的一切,除了思琪,没有人知道。思琪为了摆脱痛苦,为了合理化这一切,强迫自己爱上他,甚至到了最后,她还相信他爱她。因为这样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吧。
但我愿意相信,思琪的灵魂是清醒的,她清楚的知道这不过是李国华在犯罪罢了。因为书的开头写到:“运用一个你其实并不懂的词,这根本是在犯罪,就像一个人心中没有爱却说我爱你一样。”她明白李国华加诸在她身上的“畸形的爱”其实就是在犯罪,他们之间本就没有爱。
思琪清醒,所以她明白这是犯罪。
思琪无法接受这场罪,所以她疯了。
这是她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而我们都是幸运的。
走过危机四伏的成长,我们每个人都是青春的幸存者。——史航
这本书是一个年轻女孩身上最后的生机,她把力量放进了书里,而没有留给自己。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