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人类独据的一种美好而神圣的情感。人类的生息繁衍,或许就源于爱的力量。千白年来,人们把爱的纯真、爱的甜蜜、爱的神奇、爱的坚贞、爱的执着、爱的痴迷、爱的圣洁、爱的无私演绎得五彩斑斓,淋漓尽致,留下了多少脍炙人口的爱的传奇、爱的颂歌。然而,与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重性一样,爱在净化和升华人的灵魂、为人的生活创造巨大精神财富的同时,也不时衍生出诸多苦果甚至人间悲剧。究其原因,把握爱的尺度的偏差不容忽视。
最近读了于丹《论语》心得一书,受到启发,心有所捂,在此一吐为快,也可与诸网友探讨,抛砖引玉。于丹讲,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说现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什么意思呢?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非爱性掠夺。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现实生活中,这种“非爱行为”还确实不少。比如在一些物质条件优越的家庭中,不乏被宠坏了的“小皇帝”或“小公主”,由于所受的特殊待遇,父母的百般疼爱和有求必应,造就了他(她)们飞扬跋扈、桀骜不训的畸形性格,有的甚至到了惟我独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程度,沦为性格变态、行为暴唳的逆子。我曾在某报看到过一则报道:南京某大学教授夫妇被自己的独生儿子用绳子活活勒死,原因是儿子学习不上进、不学好,父母因此而感到痛心,这个逆子便想到了用杀死双亲的办法,以“解除父母的痛苦”。这无疑是一起十分特殊的案列,但要追根寻底,恐怕与这对教授夫妇对儿子爱的尺度没把握好不无关系,也就是说这个逆子对双亲的“非爱性掠夺”已经到了直取其性命的程度。大千世界,类似这种骨肉相残的现象绝非偶然现象。要是把此种现象称之为“非爱行为”,那么,导致这种“非爱行为”的家庭根源就很值得人们深思。
一般来说,爱的付出与爱的回报是成正比的,就父母与子女而言,只要父母正确把握爱的尺度,不无原则的迁就和纵容子女,爱就会在健康、幸福的家庭氛围中感染和熏陶子女。爱的琼浆源源不断地浇灌子女幼小纯洁的心田,子女因此也会学会爱父母、爱师友、爱他人、成为富有爱心和甘愿奉献爱的人。当今社会中,存在于家庭中的父母对子女的溺爱可谓是一种普遍的情感现象。这里对溺爱的社会根源暂且不论,就其危害而言,恐怕不少父母都有一肚子倒不完的苦水。自酿的苦酒自个饮,这无可非议,但饮苦酒的教训却值得深思。无论酸甜苦辣,正确“把握爱的尺度”恐怕会成为千千万万父母爱的经验或教训的经典。
在夫妻和恋人之间,爱的尺度的把握就更显的重要了。爱是美好的,但在某种情况下,爱同样会成为一把双刃剑。但愿最亲最近最爱的人之间,都能正确把握爱的尺度,勿让爱的双刃剑制造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