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命令与控制,你可以不高兴!
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后,回办公室走廊上遇到办公室小同事。同事告诉我,文明创城的某项工作由我们科室负责准备,后天要交到办公室。当下恼怒地回应:“完不成,明天我们科有会,都不在单位。”因我年长、资格老,小同事当下无言,面有难色,告诉我尽力即可。
第三天上班,先去办公室找小同事,询问她安排的工作有无样板,我们科室需要做什么?小同事赶紧把样板发我,同时告诉我,去年材料是谁整理的。回办公室后和同科室人员分工,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已经不止一次,当我工作繁忙,办公室安排我业务之外的工作时,第一反应是愤怒:我已经这么忙了,还要我干这些分外工作!不公平!第二反应是抱怨,向分管领导和同事抱怨,自己承担的工作太多,办公室还要把她们应该承担的工作让我做!不公平!
同单位有一位同事,比我业务还要繁忙,偶尔见她加班,但从不听她抱怨。以前曾经拿自己和这位同事相比,“或许是她没有界限感,不会拒绝。”我想。
一直不明白,为何办公室工作人员安排我业务之外工作时,我会有如此大的情绪。以前我解读为是对“不公平”的愤怒。现在想来,或许是我把办公室工作人员安排的工作解读为命令和控制,我把自己对父母命令和控制的愤怒投射到同事身上了。
小时候的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或许开始我是不听话父母话的,但看到、感受到不听父母话的后果后,我便成了一个听话的孩子。我成了一个父母、别人交口称赞的“听话的孩子”。
个体在生命早期就存在着对于来自他人的积极评价的需要,即关怀和尊重的需要。当一个人的行为得到别人的好评,被别人赞赏时,这种需要得到满足,人会感到自尊。然而,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这种需要的满足常常取决于别人。比如,父母总是根据孩子的行为是否符合自己的价值标准来决定能否给予孩子关怀和尊重,也就是说父母的这种尊重的积极评价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孩子的行为是否符合自己的价值标准。
然而孩子得到的这种有条件的满足常常与他自身的体验相矛盾。例如,一个男孩把一个玻璃杯摔在地上.他觉得很好玩,很快乐。但父母却对他说:“你很坏,你这样做一点都不可爱。,’这个男孩这时体验到一种负性的消极的评价,因为他父母不喜欢他这样做,结果他可能产生歪曲的评价“我觉得这种行为是不让父母满意的”。而正确的体验应该是“在我干这件事时,我感到高兴而我的父母感到不满”。
孩子在以后的行为中,他就把父母对这种行为的不满作为一种价值条件。为了讨得父母的喜欢不再作这样的事了。久而久之,他就会把父母的价值观念内化,把这些观念内化为自我概念的一部分。
一旦当孩子把父母的价值观念当作自己的自我概念时,他的行为不再受肌体评价过程的指导,而是受内化了的别人的价值规范的指导,这个过程就是价值条件化的过程(钱铭怡,l994)。
这一过程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个体的现实倾向,当他采用这一过程反映现实时,就会产生错误的知觉。当对某一行为自己感到满意,而别人没有感到满意,或别人感到满意而自己没有感到满意时,就会出现一种困境,自我概念和经验之间就会出现不一致,不协调。
当父母命令我做我不喜欢的事情时,“我觉得这种行为是让父母满意的”,可以得到父母的认可与赞赏,我强迫自己做父母喜欢、我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久而久之,我完全内化了父母的态度和价值观,我成了父母的影子,我把自己弄丢了。
在这个过程中, 我是惶恐的,我是愤怒的,因为我找不到自己了。我不能表达愤怒,也不敢表达愤怒,甚至不可以有愤怒的神情!我成了一个对方打我一巴掌脸上还会笑的人!
面对父母的高压控制,我是愤怒的,我一直是愤怒的,因为面对同事安排分外工作时我一次次恼怒,我把正常的工作安排也解读为命令与控制!我把对父母控制的愤怒发泄到无辜的同事身上!对不起,我的同事!心理学上说此类现象是泛化!
泛化:痛苦情绪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发,而且与最初刺激相类似、相关联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类,即反应对象被泛化。
父母命令我做事,正确的体验是“在我干这件事时,我感到不高兴而我的父母感到高兴”。我可以不高兴,接纳自己不高兴的情绪,同时可以温和表达我的想法,即使父母不同意我的想法,我也有选择,我可以选择带着抱怨去做,我也可以选择合作的方式去做。
今天,当办公室同事又一次安排工作时,我平和地听从同事安排,效果是皆大欢喜,我从中得到很多乐趣,同时收获了好的人际关系。
面对命令与控制,你可以不高兴,你可以选择抱怨,也可以选择合作。
你有选择的权利,你便是自由的!